《定州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認真落實《河北省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省住建廳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收運處置體系建設管理的通知》(冀建村建〔2022〕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作為重點任務,有利于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是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舉措。
二、主要內容
《定州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共八章三十三條:
第一章總則,主要規定了實施目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
第二章管理及職責,主要規定了相關部門和組織的職責。
第三章源頭減量、分類,主要規定了垃圾分類標準和要求。
第四章清掃、收集、運輸及處置,主要規定了作業標準、作業時間。
第五章資源化利用,主要規定了資源化利用的設施、投放。
第六章監督管理,主要規定了考核標準、考核方式。
第七章社會參與,主要規定了各種人群積極參與監督生活垃圾等。
第八章附則,主要規定了《定州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的施行時間。
三、出臺意義
我市制定《定州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實行城鄉環衛一體化管理,建立市、鎮(鄉)、村三級管理網絡,健全“村收集保潔、鎮轉運、市處理”三級管理體系,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積極推行市場化運行模式,是實現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促進生態環境的良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