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審批服務的實施方案》解讀
一、出臺背景
2019年以來,我市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一門、一網、一次”改革要求,編制公開全市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理清各級審批管理權限,建立健全清單動態管理長效機制,推動了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審批服務規范化建設。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運行管理,推動政務服務理念、制度、作風全方位深層次變革,不斷提升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2021年9月25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審批服務的實施方案》(定政辦〔2021〕29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包含基本原則、規范集中進駐和事項劃轉、完善審批服務受理機制、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貫通審批服務全鏈條改革、強化審批服務智慧支撐、強化組織保障7個部分。
第一部分,基本原則。一是堅持需求導向,全面推行集中審批服務模式,實現“只進一門、只到一窗、只上一網”。二是堅持高效便民,以社會普遍關注的企業注冊登記、投資項目審批、民生服務等業務辦理為重點,實行一窗綜合受理,優化審批服務流程,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和質量。三是堅持標準統一,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實現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規范審批服務自由裁量權,打造“陽光政務”。四是堅持改革協同,充分發揮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耦合共振效應,建立上下聯動、業務聯通的改革協同機制。
第二部分,規范集中進駐和事項劃轉。一是推行審批服務事項集中進駐。包括進駐事項實行清單管理、首席代表負責制、未進駐政務服務大廳事項辦理規范化等內容。二是規范行政許可事項有序劃轉。包括行政許可事項劃轉原則、劃轉事項業務指導、審管銜接等內容。三是向鄉鎮街道依法賦權。包括賦權鄉鎮(街道)實施審批服務事項、整合各類事項集中辦理等內容。四是加強政務服務大廳進駐人員管理。制定進駐人員管理辦法,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第三部分,完善審批服務受理機制。一是優化大廳綜合受理模式。包括一窗無差別綜合受理、分類綜合受理、分領域綜合受理、“套餐”式并聯審批服務等內容。二是提升綜合受理服務質量。包括編制完善辦事指南、規范細化審查要點、落實各項工作制度等內容。
第四部分,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一是深化事項管理標準化。包括落實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分級分權審批、事項目錄動態調整等內容。二是推進審批流程標準化。包括規范事項實施要素、減少申請材料、壓減辦理時限、精簡審批服務流程等內容。三是提升場所建設標準化。包括推進各級政務大廳服務標識統一、場所建設統一、辦事區域統一、設備設施統一,配備配齊辦公設備和服務設施等內容。四是強化監督檢查標準化。包括建立健全政務服務監督制約機制、豐富“好差評”評價使用場景等內容。
第五部分,貫通審批服務全鏈條改革。一是清理規范前置后置審批事項。包括編制我市涉企經營前置、后置審批事項目錄,推行照后減證并證和簡化審批改革等內容。二是打造準入準營一體化服務模式。包括統籌推進“證照聯辦”“證照分離”改革、準入與準營一體化工作模式等內容。三是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再提速。包括全過程審批管理服務,建立重大項目審批服務專員機制,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務規范等內容。
第六部分,強化審批服務智慧支撐。一是提升一體化政務平臺服務能力。二是推進政務服務網與政務服務大廳深度融合。包括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進駐事項應與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臺保持統一,規范線上線下審批流程等內容。三是提升各級政務服務大廳智慧辦理水平。包括構建省市縣鄉聯網的網上辦理機制,推行全流程網辦,優化完善大廳自助辦理服務等內容。
第七部分,強化組織保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對各級政府支持政務服務大廳建設,統籌做好人員、場地、信息化、經費保障提出具體要求。二是協同推進改革。對上級部門與下級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與行政審批局密切協作、協調聯動提出具體要求。三是強化督導問效。對各級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落實《實施方案》,各級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提出了具體要求。
三、出臺意義
《實施方案》對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審批服務提出了安排部署,對打造智能高效、標準規范、服務便捷的政務服務大廳進行了明確要求,有利于充分發揮我省集中審批體制機制優勢,激發創業創新活力和市場主體活力,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是深化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