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審批服務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機構: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字號: 定政辦〔2021〕29號
- 發布日期:2021年09月28日
- 有效性:有效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審批服務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市政府各部門:
《關于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審批服務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1年9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審批服務的實施方案
為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動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規范我市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運行管理,推動審批服務理念、制度、作風全方位深層次變革,不斷提升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需求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創業為導向,推動審批服務從政府部門供給為中心向以企業群眾需求為中心轉變,全面推行“只進一門、只到一窗、只上一網、只跑一次”的全鏈條、全流程集成服務。
(二)堅持高效便民。以社會普遍關注的企業注冊登記、投資項目審批、民生服務等業務辦理為重點,優化完善政務服務大廳功能布局,實行一窗綜合受理,優化審批服務流程,完善便民服務設施,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和質量。
(三)堅持標準統一。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逐步推動同一事項受理條件、辦理流程、申請材料、辦理時限、辦理結果等要素統一規范,實現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規范審批服務自由裁量權,打造“陽光政務”。
(四)堅持改革協同。充分發揮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耦合共振效應,實現流程深度再造,強化市場準入準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政策疊加,將內部關聯性強、辦事頻度高的多個事項集成整合,建立上下聯動、業務聯通的改革協同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規范集中進駐和事項劃轉
1. 推進審批服務事項集中進駐。堅持便民、快捷、高效原則,以企業和群眾辦事“只進一扇門”為目標,全面推行各類便民利企的審批服務事項進駐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辦理,進駐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并進行動態調整。進駐部門實行首席代表負責制,對進駐人員充分授權,切實做到大廳事大廳辦。確因場地條件限制、特殊工作需要等無法集中進駐政務服務大廳辦理的,按照政務服務標準化改革要求,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確保各類政務服務場所審批服務標準統一規范。(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部門:各政務服務職能部門)
2. 規范行政許可事項有序劃轉。將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辦理的、能夠激發市場活力的高頻行政許可事項,集中劃轉至市行政審批局;國土規劃、金融管理、生產安全、檢驗檢疫等審批程序復雜、專業要求較高,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的事項,條件尚不成熟的暫不劃轉;只面向事業單位、宗教團體、金融機構等特定服務對象,開展特定活動、提供特定服務的行政許可事項,不予劃轉。要以劃轉指導目錄事項為單位,結合本地實際實施劃轉,不能拆分事項子項或環節作為劃轉事項(子項涉及不同審批層級實施的除外)。按照“人員未到位,事項不劃轉”原則,相關部門要選派從事劃轉事項的業務骨干進行劃轉,堅持“編隨事走、人隨編走”,配齊配強行政審批局工作力量。已劃轉市行政審批局實施且運轉良好的行政許可事項,不再劃回原審批部門。
行政許可涉及“前置”“后置”相關聯環節的其他權力事項,特別是具有監管性質的事項和環節,不宜劃轉至市行政審批局。劃轉事項涉及現場核查的,應由市行政審批局組織實施;暫不具備條件的,市行政審批局與同級監管部門建立協同機制,聯合組織現場核查;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監管部門在規定時限內組織現場核查,核查結果及時告知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部門:各行政許可職能部門)
3. 推動向鄉鎮街道依法賦權。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審批服務向基層延伸的有關要求,將直接面向人民群眾、點多面廣、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特別是個體工商登記、衛生健康、民生保障等審批服務事項,依法統一賦權鄉鎮(街道)實施。整合直接辦結、審核轉報、賦權承接、進駐辦理等各類事項,全部集中受理、辦理,實現群眾辦事“只進一門”。(牽頭單位:各鄉鎮(街道)、市行政審批局;責任部門:各相關部門)
4. 加強政務服務大廳進駐人員管理。嚴格進駐人員選派標準和程序,確保將部門優秀干部配備到服務群眾一線,保持人員相對固定。制定進駐人員管理辦法,健全工作紀律規范,市政務服務辦和進駐部門共同對進駐人員進行日常管理監督,市政務服務辦對進駐人員進行平時考核,對考核年度內進駐半年以上進駐人員進行年度考核,相關考核結果及時反饋進駐部門,對年度考核不稱職或工作不勝任的責令進駐部門及時調換。組織(人事)部門在進駐人員選拔任用、晉升職級時,應聽取市政務服務辦意見,將進駐人員在政務服務大廳的工作表現作為重要參考。(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部門:市委組織部、人社局、各進駐政務服務大廳部門)
(二)完善審批服務受理機制
1. 優化政務服務中心綜合受理模式。市行政審批局要按審批事項類型,分類設置綜合受理窗口,條件成熟時要積極探索設立綜合受理科室,推行一窗無差別綜合受理。對醫保、社保、不動產、稅務等部門進駐事項分領域設置綜合窗口。聚焦企業準入準營、工程項目建設,開設“證照聯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等特色專區(窗),實行一件事“套餐”式并聯審批服務。完善綜合受理機制,大幅壓減受理時限,規范受理程序,梳理公布當場受理事項清單,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部門:各進駐政務服務大廳部門)
2. 提升綜合受理服務質量。逐項編制完善辦事指南,優化辦理流程,及時動態更新,多渠道公開發布,為企業群眾辦事提供精準指引。按照清晰、簡明、通俗、易操作的標準,規范細化審查要點,明晰材料要求、審查要素、審查形式、填寫標準等內容。切實加強窗口工作人員業務培訓,不斷提升綜合受理業務能力。嚴格落實一次性告知、首問負責、限時辦結、責任追究制度,切實減少企業群眾辦事跑動次數,提升事項一次辦成率。(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部門:各進駐政務服務大廳部門)
(三)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
1. 深化事項管理標準化。嚴格落實清單管理制度,編制公開保留實施的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嚴禁違規設置和擅自調整政務服務事項。根據實施區域、資金規模、資質等級、風險類別等權限分級原則,逐項明確實施層級、分級審批權限、終審機關等。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部門職能調整和簡政放權改革情況,確需對政務服務事項目錄進行動態調整的,嚴格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進行。(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部門:各政務服務職能部門)
2. 推進審批流程標準化。統一規范政務服務事項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結果樣本等實施要素,通過清理兜底條款、減少申請材料、規范核驗踏勘、壓減辦理時限、統一結果樣本等舉措,精簡審批服務流程。建立健全告知、受理、承辦、批準、辦結、送達、投訴等各審批環節辦理規范,建立標準統一、環節順暢、服務高效的審批服務流程。(牽頭單位:各政務服務職能部門)
3. 提升場所建設標準化。結合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建設實際,不斷提升政務服務場所標準化水平。按照便民高效原則,合理劃分功能分區,完善各類標識指引,推進各級政務大廳服務標識統一、場所建設統一、辦事區域統一、設備設施統一。配備配齊辦公設備和服務設施,充分滿足服務對象個性化需求。(牽頭單位:各鄉鎮(街道)、市行政審批局)
4. 強化監督檢查標準化。建立健全政務服務監督制約機制,對監督原則、指標體系、組織領導、檢查方式、結果運用統一標準規范,構建事項管理、服務流程、辦理時限、監督評價的全閉環政務服務監督體系,增強監督檢查科學性、精準性和有效性。豐富“好差評”評價使用場景,堅持內部監督檢查、群眾評議、第三方專業測評相結合,對審批服務辦理、服務平臺運行及工作人員服務質量、工作作風進行全面監督檢查。(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各鄉鎮(街道);責任部門:各政務服務職能部門)
(四)貫通審批服務全鏈條改革
1. 清理規范前置、后置審批事項。按照國務院公布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目錄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的企業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編制我市涉企經營前置、后置審批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開,讓企業按照目錄明明白白辦證經營。企業生產經營涉及后置審批的,大力推動審批改為備案或告知承諾制,持續深化照后減證并證和簡化審批改革,在更多行業實現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生產經營。(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各相關部門)
2. 打造準入準營一體化服務模式。統籌推進“證照聯辦”“證照分離”改革,確保同步安排、同步推進、同步落實。扎實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和“照后減證”工作,加大行政許可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告知承諾、優化服務的改革力度,持續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推進“證照聯辦”改革落地,持續推動事項集成與并聯服務,推行后置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并聯審批,積極打造準入與準營一體化工作模式,為全省改革提供定州方案、定州經驗。(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各相關部門)
3. 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再提速。聚焦主導產業和重點區域,規范土地供應、策劃生成、項目立項、用地規劃、工程規劃、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竣工驗收等政府全過程審批管理服務,精簡整合審批流程,減少規范審批環節,推動“一站式”集中并聯審批。建立重大項目審批服務專員機制,實行全程幫辦、聯審聯辦、一事一議、一項目一方案。對項目建設的關鍵環節積極探索制度創新,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務規范,推動項目早落地、早開工、早投產。(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發改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責任部門:各相關部門)
(五)強化審批服務智慧支撐
1. 提升一體化政務平臺服務能力。持續強化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核心作用,統一承載各部門政務服務需求,其他部門不再單獨開發政務服務受理審批及其他系統建設。積極協調相關政務服務業務系統與一體化平臺深度融合,統一政務服務入口,實現網絡通、用戶通、數據通、證照通,辦件信息和證照數據及時向一體化平臺歸集。(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部門:各相關部門)
2. 推進政務服務網與政務服務大廳深度融合。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進駐事項應與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臺保持統一,網上平臺、實體大廳應使用同一系統平臺受理審批,避免不同業務系統間重復錄入。統一規范線上線下審批流程,實現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辦件可網上補齊補正、可查詢辦理進度、可送達審批結果,切實保證企業群眾辦事線上“一網通辦”,線下最多跑一次。(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部門:各相關部門)
3. 提升各級政務服務大廳智慧辦理水平。加快構建網上辦理機制,通過電子簽章、人臉識別、電子證照等強化技術賦能,除不宜網上辦理事項外,2021年底前實現可推行全流程網辦政務服務事項100%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反饋。推進涉及跨層級審批、多部門聯合審批的政務服務事項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一網辦理,實現數據共享、流轉通暢、業務協同。優化完善大廳自助辦理服務,提升自助服務區智慧化水平,推動一般簡易審批服務事項通過智能終端自助申報、自動核驗、智能審核、快捷出證。(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部門:各相關部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把政務服務大廳建設作為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陣
地,努力建設成為民服務的優質平臺、流程再造的高效平臺、審批改革的支撐平臺、公開透明的廉潔平臺。各有關部門要關心支持政務服務大廳建設,統籌做好人員、場地、信息化、經費保障,為政務服務改革提供堅實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協同推進改革。牢固樹立全局觀念,行業主管部門與行政審批局要密切協作、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改革任務整體推進。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政策、標準等業務指導,與行政審批局共同做好政務服務大廳工作人員業務培訓,行政審批局要嚴格執行行業政策標準,規范審批服務行為。建立行政審批與監管部門既相互制約又協調聯動的審管銜接機制,實現重要信息實時推送、交流共享。
(三)強化督導問效。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完善各項工作舉措,確保各項措施按時高效有序完成。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審批服務規范辦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明確工作責任,對不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要求落實推進的予以全市通報,對損害群眾利益的報市紀委監委嚴肅追責問責,切實保證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審批服務辦理規范、服務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