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幼兒園幼兒接送須知
幼兒接送須知
一、家長送幼兒入園時,必須親自把幼兒交到教師手中,不能只把幼兒送到大門口,防止幼兒走失。
二、教師接待幼兒入園時,對家長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況、所帶的物品要認真記在交接本上,以防止遺忘。
三、幼兒離園時,教師要幫助幼兒做好準備,開大門后,由值班教師在閘機處把幼兒親自交給家長。幼兒在園期間發生的事情要如實向家長反饋。
四、嚴格按幼兒園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行事,不到接送時間不準家長接孩子,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教師請假,經允許方可。
送園時間:上午:大班7:40-7:50;中班7:50:-8:00;小班8:00-8:10.
接園時間:夏秋季下午:小班5:10;中班5:20,大班5:30.冬春季下午4:40;中班4:50;大班5:00.家長可提前5分鐘在閘機口排隊等候。
五、如果家長代接,教師必須打電話跟孩子父母確認后,由來人簽字才能接走幼兒。幼兒不認識的陌生人及未成年人不準接走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