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寶塔初級中學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課堂教學安全管理,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按時上下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開,不拖堂,如不按時到崗、提前下課以及上課時教師無故離開教室(或活動場所)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教師負全部責任。
二、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堅持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導處同意,不準私自調課。
三、循循善誘,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尊重學生人格。
四、在課堂教學中,任課教師要落實點名制度,對缺席的同學要查明去向,并及時向班主任老師通報,安全工作實行任課教師包課堂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五、上實驗課的教師要組織好學生實驗,規范操作,保證實驗課的安全。
六、體育課、課外活動、訓練、競賽以及運動會,必須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采取安全保護措施,責任人必須親臨現場,確保安全。
七、教學中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嚴格執行學校提出的首遇責任制,即誰發現、誰教育、誰處理、誰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