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質量監測通知
各鄉鎮(街道)中心校、初級中學、市直、民辦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根據《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規定》文件要求,現將本學期期末質量監測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監測時間
六年級: 2023年6月25日
其他年級:2023年7月1日、2日。
二、監測范圍
小學六年級以本學年所學內容為主,其他年級為本學期所學內容。
三、組織形式
教研室為各年級各學科的筆試部分命制一套試題,供各學校選用。
四、學生評價
1.質量監測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可劃分為4至5個等級。
2.教師應當以適當方式將質量監測成績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向學生和家長提供非本人成績數據。不得將質量監測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
3.不得按質量監測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
4.教師要運用質量監測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
5.學校要加強對質量監測結果的整體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加強教師教學指導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