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中學師生晨午晚檢制度
為保證學生的身心健康,及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預防學校傳染性疾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并參照《學生因病缺課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合并執行。
1.每班班主任教師負責每天早晨及中午、晚上對本班在校學生進行晨檢及午檢。各年級組長對教師進行晨午檢。
2.晨、午晚檢時應認真、細心,通過觀察、詢問等方式了解在校學生的健康情況;對未到學校的師生要及時了解缺勤的原因。
3.每日晨、午晚檢情況要做好記錄,特別對異常情況更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內容包括師生姓名、性別、家庭住址、家長姓名及電話、異常情況以及就診情況等。
4.對晨、午晚檢中發現的異常情況,特別是出現發燒、頭疼、咳嗽以及不能確定的癥狀和現象,要及時、詳細地報告學校衛生室;督促有關學生及時就醫;在重大傳染病流行期間,出現相關疑似癥狀時應根據衛生室要求立即采取隔離及消毒等措施。
5.班主任教師對患病師生在治療期間的情況要做好跟蹤記錄。
6、學校晨午檢制度報告流程:班主任、值班領導、校長、中心校。各班主任每天統計患病學生人數及情況,確保有疫情立即上報。
7、發生疑似傳染病的學生必須回家或在校內專設隔離室隔離,及時診治,不得帶病上課;患有氣管炎、胃腸炎等常見病、慢性病的學生,在發病時期,以學生身體健康為主,指導就醫,勸其回家休息治療,不帶病上課,以免貽誤病情。
8、因晨午晚檢不落實責任制,或落實不到位導致學校或班級出現傳染病疫情,對事發原因進行倒查,對緩報、瞞報、漏報者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