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中學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設立傳染病疫情報告領導小組及傳染病疫情報告人
(一)傳染病報告領導小組
組 長:耿永會 (負責全面工作)
組 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王賢、蘇晗超、張秀花、殷潔(檔案、應急、物資、上報、處置)
成 員:各班主任(排查、匯總、上報)
(二)傳染病疫情報告人
校長是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
傳染病疫情報告人由薛永偉兼任,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疑似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工作。
二、疫情報告流程及要求
(一)報告流程
一旦疫情發生,學校主要領導應嚴格遵守疫情報告流程進行疫情報告。
班主任→疫情報告人排查→學校主要領導→轄區疾控機構和教育行政部門。
(二)要求
1.發現甲、乙、丙類傳染病個案或聚集性疫情應分別在2、24、24小時內上報相關信息。在同一班級或宿舍(≥3例/周)出現同一系統的相似癥狀(如發熱、咳嗽、咽痛等;嘔吐、腹痛、腹瀉;等等)時,疫情報告人應當在 24小時內上報。重大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由疫情報告人應于 2小時內上報。
2.報告內容至少包括發病人數、發病時間、班級分布、主要癥狀、重癥或死亡情況、學生園詳細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