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是學校法定義務,也是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之一對風險分級管控措施的充分應用,針對每個危險源應采取的控制措施進行排查,才能真正實現隱患排查治理的系統化、規范化,隱患排查治理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實施隱患排查及公示
各層級要對照制定的風險防控清單進行隱患排查,按風險點及時
將隱患信息上報安全管理部門,管理員在學校隱患公示欄上公示存在的隱患或問題。
2.發隱患整改通知
每次隱患排查工作結束后,對存在問題的檢查信息需要進行隱患
整改操作,并登記隱患的整改情況。安全部門要盡快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根據隱患整改記錄單進行整改,完成后需要對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填報,安全管理部門對整改結果復查,并登記隱患的復查信息。
3.隱患銷號與隱患歸檔
對已經消除的隱患,管理人員經確認后進行歸檔處理,對整改符合要求的隱患,填寫入隱患排查治理臺賬,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隱患需要進行再次整改,直到確認隱患消除為止。
二、隱患排查內容和要求
對于一般性事故隱患,安全部門應要求有關部門限期排除。對于重大隱患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使用。事故隱患等級由學校依據有關規定和實際確定。學校對排查的重大安全隱患,要立即向學校主要負責人報告,同時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1.學校應在對危險源進行辨識評估的基礎上,開展全覆蓋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將存在重大、較大安全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作為重點,應包括:顯性的各類隱患苗頭、各類安全問題、安全漏洞等。
2.學校應落實各責任區域具體責任人,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部門和崗位人員的職責和任務,建立資金保障、激勵約束、隱患上報、隱患治理等制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評估、銷號等工作制度。
3.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制定計劃、實施排查、隱患登記、隱患上報、隱患治理、隱患銷號、特別處理等環節,實行閉環管理。
4.制定隱患排查計劃, 隱患排查計劃應包括: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責任人和頻次。隱患排查計劃應做到定期排查與日常巡查相結合、專業排查與綜合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
5.學校按照“日巡查、周檢查、月排查、季度總結”的要求,組織區域安全責任人進行隱患排查,及時填寫排查記錄,上報隱患問題描述、隱患視頻或圖片等信息。
6.學校應對排查的隱患進行分析,明確其類型、級別、原因,并制定治理措施。學校應對需要整改的隱患發放整改通知書,對整改責任單位(部門)、措施、期限等提出要求。對于一般隱患和學校能夠整改的隱患,學校應組織整改。
7.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或學校自身不能整改的隱患,學校應制定治理方案,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治理任務;
——責任機構和人員;
——治理措施;
——經費和物資保障落實;
——治理時限和要求;
——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8.重大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采取從危險區域內撤出師生、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止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等防控措施;對暫時難以停止或者停止使用后極易引發安全事故的相關設施、設備,應當報告專業部門維護保養和監測監控,防止發生事故。
9.學校應及時將重大安全隱患名稱、位置、危害等級、治理期限、治理措施等信息向師生公告。
10.隱患治理完成后,責任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隱患級別組織人員進行驗收并予以銷號,實現閉環管理。
11.重大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責任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應組織人員進行評估或者委托具備相應能力的第三方安全專業服務機構進行評估。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學校在完成治理并經評估符合安全條件后,應按規定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部門報告。
12.建立隱患臺帳,學校建立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和數據庫,主要包括:學校基本信息、網格劃分、網格責任人、隱患統計、隱患清單、隱患圖形分析、排查記錄、整改記錄、銷號時限、整改通知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