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為了更好地加強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特對外來車輛、人員進行登記、現將有關登記制度如下:
1、門衛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
2、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須說明情況,由門衛工作人員決定是否予以放行。
3、凡外來人員進校,門衛必須仔細詢問,如允許進入必須登記,嚴禁閑雜人員入內,嚴防有人進入校園內擾亂秩序。
4、學校物資出門必須查對登記,特別是外來人員帶物資進出校門,一定要詢問仔細并進行登記。
5、發現疑問,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結束來訪時,門衛人員應向來訪人員問詢,情況正常方可讓其離開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班主任老師的確認(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或當面確認),學校門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做好登記。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寫明來訪對象姓名、來訪事由、有效證件號、聯系電話等情況,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系同意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