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定州市教育局關于全力做好2023年汛期學校建筑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切實做好汛期學校安全工作,現就汛期學校安全工作總結如下。
一、學校要本著對師生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居安思危,切實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一是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落實好學校安全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渠道。二是針對汛期多發高溫、高危天氣和極易引發事故的各種因素,抓緊完善落實防范措施,集中力量做好各項安全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認真排查事故隱患,積極組織鑒定與整改。學校要立即對校舍、危險墻體、危險用品、危險車輛、危險設施、危險事件等因素進行全面排查,特別是針對汛期到來后極易造成的房屋基礎浸泡、下陷、墻體酥松、屋頂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要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排查鑒定。排查工作要做到即查即改、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三、積極做好預防溺水事故安全工作。在每年發生的中小學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廣大中小學生,尤其是農村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著夏季的來臨,中小學生發生溺水事故又進入了高發期,近期全國各地已陸續發生多起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有的是學生在上學途中到池塘邊捉魚蝦時失足溺水,有的是在雙休日學生到橋上玩時不慎掉入水中溺死,有的是學生在放學路上到池塘游泳時溺水。這些溺水事故的發生,給死亡學生的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和無法彌補的損失。為認真吸取教訓,杜絕此類事件發生,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學生溺水事故。一是要高度重視預防學生溺水事故工作。學校要進一步做好學生預防溺水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自護自救技能教育,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要加強預防溺水事故的宣傳、教育工作。學校要建立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過播放安全教育光盤、開展主題班隊會、國旗下的演講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在近期組織開展一次專題的預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動,明確要求中小學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要充分利用家長會、家訪、學校通等途徑,通過印發《告家長書》、給家長發送受機短信等形式,及時提醒和教育學生家長做好學生的安全監護,特別要注意“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孩子的游泳安全。加大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關心預防學生溺水的良好氛圍。三是要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制。學校要從學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血的教訓,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制,落實好學生死亡事故上報制度以及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學校汛期安全防范預警機制。學校及時掌握災情預測、預報信息,結合本單位實際完善安全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并確保責任、人員、必備物資的“三落實”,隨時處置災害事故。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遇到高危天氣和突發災情,校長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以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將損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