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主任職責
總務主任在校長領導下,協助校長具體負責學校總務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制訂并組織實施學校總務工作計劃,做好學期和學年工作總結。
二、組織編制學校經費預算方案,經審定后具體組織實施;堅持按政策規定收支經費,嚴格財經經律,定期向校長報告預算方案執行情況和專項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內審小組的定期審計;組織搞好決算工作。
三、具體組織進行學校校地、校舍、校產管理和基建管理。根據學校總體規劃搞好校舍布局.維修維護好校舍;對校產的種類、規格、性能、成色和數量要指定專人登記造冊,做到心中有數;有基建安排時,應做好基建準備工作,具體負責基建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四、會同教導處,管理好實驗、電教等教學儀器、器材和圖書。保證教學手段的心進和教學設備的添置,建立與完善公物借還制度和損壞賠償制度。
五、積極改善師生生活、學習、工作環境。凈化、綠化、美化校園,使校容校貌逐步規范。
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盜,隨時檢查并及時排除學校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
七、組織力量做好學年初統計報表和經費月、季決算報表工作,管好校舍檔案和會計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