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我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校園內絕不允許焚毀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毀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時領用,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學校安全管理
1.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2.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
3.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4.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5.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2.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副校長是安全直接責任人。各班主任為該班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
3.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定期組織開展“禁止管制刀具進校園”的宣傳教育與收繳活動,確保安全。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4.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每學期開學前和各種自然災害(如臺風、暴雨)前后,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電梯、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5.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6.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7.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群眾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群眾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8.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健)室。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學校建立學生健康檔案。
10.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狀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保密。
11.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務必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嚴禁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無致人傷亡的交通事故。
12.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體育課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務必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落實安全措施。
2.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時,學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生擁擠踩踏等傷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