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深化財務支出管理制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保證學校正常運行,促進我區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定州市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總體要求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管理制度,增強支出管理的科學性、合法性、有效性和透明性;實行保障與控制并重的原則,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教師培訓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要深化支出改革,優化資源配置,厲行節約,講求實效,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學校財務管理體制
學校財務管理強化實行“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各小學幼兒園要推選產生一名校(園)領導、兩名教師代表組成三人民主理財小組,財務管理嚴格實行校長負責、學校民主理財小組監管制度,同時各校設報賬員一名。
(一)校長對財務工作的領導職責
校長對本校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1.貫徹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執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項財經法規和財經紀律。
2.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定期進行專業業務培訓,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理財水平。
3.領導財務人員建立健全本校財務規章制度,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對學校重點經濟活動制定財務控制和監督辦法。
4.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學校班子集體決定,對學校的重大經濟事項作出決策,審閱學校各類報表,對財務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
5.校長必須定期組織和主持財務會審活動,為理財小組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環境,全力支持和督查理財小組的工作。
6.領導做好經費預算編制工作,嚴格按預算支出。
7.校長對報賬入賬的票據要進行認真審核并簽字,確認其合理性、合法性及真實性。
(二)理財小組對財務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職責
理財小組的所有成員必須以學校的利益為重,積極參加活動,堅持原則,誠實守信,實事求是地認真履行職責,公平公正的參與監督和管理。理財小組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1.參與學校經費預算的編制,監督預算的執行。
2.監督財務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實性。
3.參與學校3000元以上購置和項目投資支出的討論和決策。
4.參與報賬票據的審核,出具可否報賬的絕對意見,并簽章。
5.監督財務報表及有關財務政策信息的公示,包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正常收費、社會捐贈及財務支出,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6.收集并反饋教職員工及社會對學校的財務管理意見。
7.對學校財務管理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三)學校報賬員對財務的管理和報賬職責
1.掌握遵守有關財經政策、法令以及與本職有關的財務制度,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2.協助校長做好經費預算編制工作,及時向校長匯報經費收支情況,做好領導的參謀,提高經費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育工作發展。
3.建立管理好學校財務檔案,登記管理好學校資產賬務,按要求做好固定資產系統錄入、資產清查和處置工作。
4.做好經費支出報賬工作,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完善手續,填制報賬單和報賬模板,核對收款人信息和銀行代發表信息,做到內容清楚正確,并及時報送中心校審核。
5.認真做好學校的出入庫記錄臺賬。
6.及時認真完成上級下達的其它財務相關任務,保障工作順利進行。
三、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一)原始憑證的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發的收據,不得使用虛假發票、作廢發票、非正規票據。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社會信用代碼、聯系電話、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或具體維修項目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計算準確,大、小寫相符,無涂改刮擦現象。若購買品種較多,可內附詳單。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一般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所有報賬原始憑證必須有經手人簽字,經理財小組集體會審,并在財務原始單據上簽章后,再由校長審簽后方可報賬。
5.勞務費報銷要有勞務費清單和銀行代發表2張。
6.差旅費的報銷必須認真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嚴格按報銷標準附有當日當時的正規票據,若有超標部分在原票上注明核減金額和實報金額。
7.所有報賬憑證3000元以上必須由中心學校總校長簽字批示。
(二)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1.各校到中心學校報賬,必須攜帶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附件。
2.購買商品、服務或維修項目(包括政府采購項目)超過3000元須提前向中心校辦理用款申請,報賬入賬時附在原始憑證后面。
3.維修項目3000元以下可附明細和照片,超過3000元的須有合同或協議以及驗收單、照片(施工前中后的照片都要有,必須清晰,有相同參照物,施工前校長要告知相關人員,注意拍照),超過10000元的必須使用有資質的公司,要有詢價和詢價確認書,同時驗收報告上須有驗收小組簽字(學校驗收人員)和中心校人員簽字。
4.購買同類物品(比如課桌凳,展板類、印刷試卷、辦公用品、油墨版紙等)超過10000元的大宗支出也要附詢價、詢價確認書、合同或協議、驗收報告,展板類桌凳類還要附照片。
5.采購物品、工程或服務單項或批量20萬元及以上必須政府采購。報賬時附上政府采購相關手續(備案表、回執、合同、驗收報告等)。
6.報銷差旅費,必須在報賬員的指導下由出差人逐項認真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校長、領報人的簽名和理財小組的簽章,“差旅費報銷單”后所附的原始發票必須與封面填寫內容完全一致,粘貼整齊,并附“出差通知單”和有相關會議通知及教育局領導批示。
7.各種憑證、單據必須真實,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8.對于發票、收據違反財務制度、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價格不合理、有涂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粘貼等,中心校有權拒絕報賬。
9.所有支出按年度預算的安排執行,凡預算沒有安排的,原則上一律不予以支付。
10.合同的要求:真實、規范、內容詳盡。要有雙方負責人簽字和單位蓋章。貨品類寫明購物品名、數量、單價、總價(大小寫)交貨日期,服務類寫明事項具體要求及日期,工程類寫明工程概況、承包方式、工程范圍及工程造價(總價大小寫)、工期、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日期、雙方責任等。
11.財務報銷的時限:及時開票,隨買隨報,每月報賬一次,原則上不允許跨學期、跨年度支出,有特殊情況的需報中心校批準后可適當延長。
12.中心學校負責監督和管理所轄各報賬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成教夏校長對報賬的單據進行嚴格的審核,并出具審計意見。
13.中心校有權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14.各學校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中心校,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