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定州市城市集中供熱有關政策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定州市城市集中供熱有關政策規定
為徹底改善空氣環境質量,規范城市集中供熱管理,提升居民生活品質,依據《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等,特作如下規定。
一、城市集中供熱入網范圍和有關要求
(一)依法定程序,市政府授予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定州市2013年—2043年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權。凡定州市城市集中供熱規劃范圍內的采暖建筑,應并入該公司供熱范疇。
(二)具體的供熱入網計劃和時間表按照政府統一安排由供熱企業制定并實施。入網的業主和物業公司要積極支持,移交相關資料并配合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撓。
(三)城市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嚴禁單獨新建、改建和擴建燃煤采暖鍋爐房、地源(水源)熱泵供熱。既有分散采暖燃煤鍋爐,由規劃管理部門牽頭,環境保護部門配合,按照《定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要求及供熱管網施工建設進度,限制停止使用和拆除,并將供熱系統并入集中供熱。
(四)城市建設和改造,應當按照城市集中供熱規劃配套建設供熱配套設施或預留配套設施建設用地及空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未經法定程序調整改變用途,不得擅自變更城市供熱規劃確定的供熱方式。
(五)新建居民住宅小區或其他需集中供熱的大型項目,由開發建設單位無償提供熱力站建設用地,列入小區或項目建設規劃。其供熱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新建項目規劃設計階段,應征求供熱企業意見;供熱工程建設必須按照供熱企業統一的技術標準和設計參數進行設計施工,工程竣工經供熱企業驗
收合格后方可聯網供熱。
(六)新建建筑(指2014年1月1日以后竣工驗收的建筑,下同)的供熱系統應當符合國家、省、市建筑節能標準,室內采暖系統應安裝熱計量、溫度調控裝置和智能鎖閉閥,實行分戶計量、溫度調控。建設單位或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將建筑節能和供熱計量設施投資列入工程概算,計入建造成本。
(七)住房和建設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標準的項目,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的,不予批準預售。已經建成或銷售的,不予竣工驗收備案,不予產權初始登記。對不按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施工、開發的相關單位依法給予處罰。
(八)既有建筑入網前應達到分戶控制要求,未實現分戶控制的居住建筑必須按供熱企業標準進行分戶改造后,方可申請入網,改造費用由建筑產權人承擔。
(九)既有建筑未達到建筑節能標準的,由市政府制定計劃,分步驟實施建筑節能改造。
(十)供熱單位是供熱計量的實施主體和收費主體。供熱主管部門負責供熱計量產品的市場準入管理,市技術監督部門負責供熱計量器具檢定。供熱單位應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由供熱單位負責供熱計量、溫度調控裝置和智能鎖閉閥的選型、購置、維護管理以及計量收費等,費用納入房屋建造成本。供熱單位應與供熱計量、溫控裝置和智能鎖閉閥的生產銷售單位簽訂合同,明確開發建設單位建筑節能質量責任、供熱單位對供熱系統調控、供熱計量和溫度調控裝置及智能鎖閉閥的購置、安裝、管理責任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十一)既有建筑并入集中供熱管網后,按照供熱規劃,原有鍋爐房可利用改建為熱力站的,鍋爐房用地、地上建筑和原鍋爐房水源、電源產權由業主或產權單位無償提供給供熱企業管理和使用;不能利用需異地建設熱力站的,產權方(用戶)應按供熱單位要求無償提供熱力站建設用地;規劃不作為熱力站的一律拆除,改建為綠地或小區公用配套設施。
(十二)鍋爐房改建或拆除后,原有鍋爐房的鍋爐及附屬設備資產由產權方自行處置,原鍋爐房工作人員由原單位自行安排,水、電費由原單位負責結清,債權債務由原單位承繼。
二、供熱一次管網及熱力站建設與維護
(一)集中供熱項目一次管網及熱力站建設、維護、管理由供熱企業負責,建設投資采用收取供熱管網建設費方式籌集。供熱管網建設費由供熱企業統一收取。
(二)新建建筑、既有居民和既有非居民建筑的供熱管網建設費收費標準,參照周邊市縣標準,依法定程序確定。
(三)新建建筑供熱管網建設費由房屋建設或開發單位一次性繳納,計入建房成本,不得在房價以外加收供熱管網建設費。供熱管網建設費計費面積以建設項目審批部門批準的全部采暖房屋建筑面積為準,工程驗收后可按實測面積結算,實行多退少補。
(四) 既有居民建筑供熱管網建設費由產權方一次性繳納或分年度繳納,最多不超過3年;既有非居民建筑供熱管網建設費由產權方一次性繳納。
三、供熱二次網建設與維護
(一)新建項目的二次網(庭院管網,下同)供熱設施按照供熱企業統一的技術標準,由建設單位或開發商負責實施,也可委托供熱企業代建,工程費用按照現行河北省預算定額結算,列入建房成本。
(二)非居民或居民建筑二次網經供熱企業驗收并接受后,由供熱企業負責維護管理。交接前的維護管理,由產權單位或小區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負責,實際發生費用分別由產權單位或居民負擔。
(三)二次網連接線(熱力站至供熱小區紅線外管線)由供熱企業統一建設,并負責維護管理。
(四)既有居民建筑二次網及分戶改造工作
1、既有居民建筑二次管網及分戶改造(含用戶室內供熱設施改造)以小區為單位統一實施,工程原則上由供熱單位組織實施。改造工程費用按現行河北省預算定額結算,由供熱企業向用戶據實收取,可按戶(或建筑面積)合理分攤。
社區、業主委員、產權單位和物業公司做好協調配合和群眾工作。
2、對使用10年以下的供熱二次管網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原則上只改樓前管和建筑內管道;對使用10年—15年的供熱二次網可采取用戶與供熱單位共同鑒定的辦法縮小改造工程量,能不改的盡量不改,能局部保留的盡量保留;對使用15年以上的供熱二次管網應全部更新改造。
3、對特困職工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困難家庭,按有關政策予以補貼或減免照顧。
4、既有建筑二次管網及分戶改造工程計劃在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
5、所有供熱二次管網及分戶改造工程實行第三方審計制度,由市供熱主管部門委托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造價咨詢和費用審計,改造前對工程費用預算進行審核,施工過程中進行造價跟蹤控制,工程竣工后進行造價審定。對高估冒算、弄虛作假的企業進行嚴肅處理,確保工程造價真實。
6、對改造工程主要工程量、費用收支情況和審計報告等重要事項必須在小區內張榜公示,做到公開、透明,接受群眾監督。
四、有效期限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抄:市委辦、市人大辦、市政協辦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3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