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一日常規
學生應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和日常行為規范。
1.早上按時起床、出操,不能跑操的同學需持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出勤。
2.按時吃早餐、整理宿舍、清掃清潔區及教室衛生,垃圾應倒入指定位置。衛生打掃應在7:50前完成。
3.預備鈴之前進入教室,做好上課準備。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上課遵守課堂秩序,上課期間手機一律放在手機袋里,下課不得追逐打鬧。
4.按規定時間到食堂打飯,遵守秩序,自覺排隊。
5.放學后到宿舍休息,或到教室上自習。中午不回家的走讀生,按要求不得到宿舍,應在本班教室自習或休息。
6.放學后積極參加有意義的文體活動,注意安全。嚴禁吸煙、喝酒、賭博等不健康的活動。
7.晚自習不經值班教師同意,不得私自出教室、回宿舍。
8.晚自習下課后,各宿舍長配合值班老師完成本宿舍夜間就寢人數核查工作。學生應在21:30前做好洗漱等準備,熄燈后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放音樂等影響他人就寢。
9.學生交往朋友需理性、正常,男女生不得單獨在教室、偏僻黑暗的角落逗留。
學生一日生活行為規范
一、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按時起床,堅持鍛煉身體。
二、起床后及時疊好被子,整理床鋪,物品擺放整齊,保持室內干凈,整潔。自覺維護宿舍、樓道、洗漱間、衛生間的環境衛生。
三、樹立愛國主義理念,尊敬國旗、國徽、升國旗、奏唱國歌時肅立、脫帽、行注目禮。
四、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自覺遵守教室規范,上課時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勤于思考,勇于發表見解。保持教室衛生,不亂刻亂畫,不使用手機、音樂播放器等與教學無關的物品,不從事任何與學習無關的活動。
五、在圖書館、微機室、實驗室上課或學習時,嚴格遵守其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設施,保持清潔衛生,不破壞圖書,不亂占座位。
六、進入辦公室之前先敲門或打招呼,經老師許可后方可進入。不隨意翻閱辦公桌上的書籍,不亂動辦公桌上的物品。
七、自覺維護校園環境衛生和校容校貌,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不亂貼小廣告、海報,自行車停放在指定位置。愛惜花草樹木,不踐踏草坪。
八、遵守食堂就餐時間,自覺排隊,不擁擠和插隊。愛惜糧食,不亂扔亂倒飯菜。講究衛生,保持食堂清潔,用餐后主動將餐盤放回指定地點。不無故頂撞食堂工作人員或無理取鬧,不將飯菜帶回宿舍、教室用餐。
九、過好文明的課余生活,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不購買、出售、傳閱內容反動和淫穢的書刊、音像制品。遵守網絡文明,不沉溺于游戲、聊天,不瀏覽黃色非法網頁。女生不得與陌生男子一同外出。
十、儀容端莊,穿著樸素大方,不穿奇裝異服,在公眾場合不穿無袖背心、短褲、拖鞋。男生不留長發,女生不化濃妝不燙怪發,不佩戴首飾。
十一、舉止文明,不說臟話,不酗酒,不打架,不罵人。男女生之間交往要文明得體,杜絕有傷風雅的行為。
十二、遵守學校宿舍管理規定,服從宿管人員管理。未經學校允許,不留宿校外人員。嚴禁使用酒精爐、電爐,嚴禁私接電源。不在宿舍內吸煙、飲酒、賭博、養寵物。
十三、按時就寢,晚間遲歸宿舍要主動登記。在他人休息時,不得在宿舍內喧嘩、打鬧、放大錄音機音量,不影響他人休息。如遇停水停電需通過宿管或學生干部解決問題,嚴禁起哄滋事。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
一、總則
1、為進一步加強學生會內部管理,規范學生會成員行為,明確各部責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學生會干部素質,特制定本規定。
2、學生會干部應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心,努力工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3、全體學生會成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照有關準則規范約束自己的言行。
4、學生會內部各成員之間地位一律平等,一視同仁。但學生會成員在工作.上必須服從組織,服從學生會管理體系結構。
學生會宗旨:全心全意為同學們服務
二、學生會管理體系結構
1、體系結構: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長→副部長→干事2、學生會管理實行層層負責制:干事對副部長負責,副部長對部長負責,部長向主管部門的主席、副主席負責,副主席對主席負責。某一級職能人員一旦出現重大工作失誤,不光追究其本人責任,還將追究其上一級分管領導責任。3、組織下達的任務,主要負責部門及協助主要負責部門工作的其他部門學生干部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越其職權范圍。如違反,或有學員舉報,學生會主席和副主席視情節嚴重程度對違反的學生干部及涉及人員追究責任或撤銷其學生干部的職務。
三、會議制度
1、學生會實行例會制度
(1)學生會定期召開學生會例會,匯報和交流各部門工作,會議由學生會主席主持。學生會例會每周召開-次。
(2)學生會各部定期召開會議。
(3)學生會各部召開會議,將具體時間提前--天報學生會辦公室,由辦公室安排人員作會議記錄、備案。
2、學生會召開各種各類會議一律實行考勤制度,并將其作為會議記錄的一部分,上報學生會辦公室。
3、學生會各級會議原則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況,須向主管領導請假。無故不參加者,學生會內部將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上報學院,給予懲罰。
4、遇到特殊情況,學生會主席有權組織學生會各級會議就重大問題作出決定。
四、人事任命制度
1、為了使學生會保持活力,每年對新生舉行一次招干活動,納新時,由各部部長負責本部的納新具體事宜。
2、主任換屆時,把本部所有工作資料交給新任部長,不得拖延隱瞞,敷衍塞責。
3、如有學生會干部提前退出學生會,必須寫申請報告,說明理由。對擅自離職的學生會干部,學生會將在征求院里意見的基礎上,給予處理。
4、各部干事的任免由副部長決定,但必須報請部長和主席團批準。
五、工作布置、檢查和總結制度
1、各職能部門的具體工作制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由各部長負責制定并實施。
2、各職能部門在開展活動中所遇到的問題,由分管其工作的部長負責解決,解決不了須報請主席解決,問題嚴重須上報學院。
3、各職能部門因開展活動需要所寫的海報,要由部長起草,交由宣傳部抄寫完后,底稿交由辦公室統一存檔。
4、每學期初學生會各部結合自身特點,制定相應工作計劃,其中,大中型活動須附詳細計劃書,計劃應本著周密、有效的方針,各部計劃須報辦公室核準。
5、對工作進展情況,主席組織檢查、考究工作。
6、中大型活動結束后,負責部門需進行民意調查,收集反饋信息,并做書面總結。
7、每學期末,學生會各部應向辦公室提交工作總結,核準后,應總結本學期工作。
8、以上所有書面材料由辦公室,分類收集,整理存檔,備案。
六、活動開展制度
1、各部門在舉辦活動之前須向系里遞交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應包括活動名稱、時間、地點、人數、活動開展的經過、目的及意義,同時申請書必須寫明各項費用及預期費用。
2、申請沒被通過的須無條件服從;申請一旦通過必須嚴格按照申請書的內容執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門協助,各部部長不能推諉責任,盡一切努力協助開展好活動。
4、活動結束后各部部長要進行活動總結,是否達到預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樣的錯誤
4、大型活動開始前,由學生會主席主持召開會議,統一思想,分配任務,確保活動順利進行。
七、文檔管理制度
1、各部門和各活動項目的工作計劃和總結是本會文檔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應在每學期開學兩個星期內把學期(學年)工作計劃送檔,應在每學期最后兩個星期前把學期(學年)工作總結送檔。我會主辦的各活動項目的承辦單位應在活動項目結束后一個星期內把活動項目的計劃和總結一并送檔,送檔的資料須由辦公室主任認可。2、送檔的資料應做到格式規范、內容完備、條理清楚,手寫的應用碳素墨水。
八、考核制度
1、例會
(1)無故不到者一次扣15分,請假者一次扣2分;
(2)遲到5分鐘內扣1分,超過5分鐘扣2分,超過10分鐘以上扣5分。
2、工作
(1)未按時提交學期工作計劃總結一次扣5分。
(2)未按時提交學期活動計劃總結-每次扣3分。
(3)出現失職行為(如活動時不到,遲到,安排出錯以及活動無法進行,一次扣5分,嚴重失職扣10分。
(4)出現濫用職權有損學生會形象,一次扣15分。
違紀學生處理辦法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矯正學生不良行為,建設優良的學習、生活環境,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一條本暫行辦法適用于定州技師學院對違規、違紀學生的處分。 第二條對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學生,應當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給予學生的紀律處分,應當與學生違規、違紀行為的性質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相適應。 第三條處分學生應當遵循依法、公正、教育為主、保護學生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四條學生紀律處分 (一)對違紀初中學生的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 1、無故遲到、早退、曠課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屢教不改的,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2、不服從學校管理,有辱罵、毆打或唆使他人毆打學校教職工,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3、有不假外出夜不歸宿的,發現一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再次發現給予記過處分,三次及三次以上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4、有離校(家)出走行為的,一經查實,給予警告處分;屢教不改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5、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給予警告處分;屢教不改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6、染發、燙發佩戴首飾或穿戴與學生形象不符的服飾的,責令其限期整改,并給予通報批評;再次發現的,給予警告處分;屢教不改的,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7、閱讀或傳播不健康書刊、影視片及唱不健康歌曲,除書刊、音像制品全部沒收外,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和影響嚴重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8、故意損壞公物的,經教育賠償后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9、進入營業性歌舞廳、游戲廳、酒吧、網吧等場所,給予警告處分;屢教不改的,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10、有飲酒、吸煙行為的,發現一次給予警告處分;再次發現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屢教不改的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11、有賭博行為的,發現一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再次發現則給予記過處分;屢教不改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12、攜帶、私藏管制刀具的,給予記過處分;再次攜帶、私藏,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13、凡打架斗毆、以大欺小、倚強凌弱的,參與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主要參與者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14、有偷竊、敲詐勒索或借用其他名目實施敲詐勒索的,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二)對違紀中職學生紀律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 1、學生攜帶、私藏管制刀具的,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再次攜帶、私藏管制刀具或發生矛盾糾紛時使用管制刀具的,開除學籍 2、學生在校飲酒,給予批評教育、警告及以上處分;飲酒屢教不改或酗酒滋事的,開除學籍;因飲酒引發其他違規違紀事件的,視其情節加重處罰。 3、學生在校內吸煙,給予批評教育,警告以上處分;屢教不改的,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 4、凡抱團結伙尋釁滋事、打架斗毆、以大欺小、倚強凌弱的,參與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主要參與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5、學生不假外出或逾期遲遲不歸者,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屢教不改的,開除學籍。不假外出夜不歸宿的,翻窗、翻墻、強行不假外出的,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6、學生因違法犯罪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被處罰的,開除學籍。 第五條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前,相關人員應查明違紀事實,說明處分依據,認真聽取學生或家長(監護人)申辯。對學生開除學籍的處分必須經過校務會研究決定,在校內公布,同時告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監護人)。 第六條學生違規、違紀,不在上述規定之內的,相關處室可根據錯誤性質、情節輕重、危害程度情況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第七條成立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受理學生對取消入學資格、退學處理或者違規、違紀處分的申訴事宜。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成員由分管校長、德育處、安保科負責人、各年級行政組成。 第八條留校察看及以下處分時限一般為2個月至半年。半年內學生能夠改正錯誤的,應及時按照程序撤銷其處分。對改正快,表現好,有立功表現的,可酌情提前按程序撤銷其處分。 第九條學生因違紀受到處分,尚未被取消,不得參與評優選模,不得推薦就業,不得頒發或延緩頒發畢業證書,不得享受貧困生救助政策,應征入伍和參加高考時將如實填寫政審材料。 第十條學生對處分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學校處分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第十一條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復查,并在接到書面申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查結論并告知申訴人。需要改變原處分決定的,由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交學校行政委員會重新研究決定,并對申訴人的問題給予處理和終結答復。 第十二條被開除學籍的學生,按規定期限,由監護人將其領回,受留校察看及以下處分的學生,畢業時將發放相應的學歷證書,未完成規定學業的除外。 第十三條對學生的處分材料,學生工作處應當真實完整地歸入學生工作處文書檔案和學生個人檔案,處分材料專卷管理備查。開除學生學籍的,學生工作處應報市教育局備案。 第十四條如本辦法與政策法規不相符的,以相關政策法規為準。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定州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兩項管理制度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維持良好的兩操秩序,培養同學良好的習慣,進一步推動我校學風、班風建設,特修訂兩操管理制度:
一、早操要求
1、6:00起床,6:30必須到指定場地做早操;
2、各班在固定位置列隊,體委負責整隊、清點人數、維持秩序,并向值班老師報告人數。跑操時體委在隊列中間內側帶操,維持隊列的整齊、規范,并帶領隊伍喊口號(要求口號響亮、整齊劃一);
3、學生在跑步過程中因身體不適需退出隊列,可向值班老師請假,允許其轉入步行隊列;
4、學生因病請假主動出示假條并上報;無故曠操者由值班人員記錄并上報學生工作處,計入當月班級量化考核。
5、早操開始,值班人員應在指定出操位置就位監督學生。跑操完畢后匯總上操情況,上報學生工作處。
二、課間操要求
1、大課間學生應迅速到操場集合,不準在教室逗留。體委應及時整隊到指定位置侯操,整隊動作要快、安靜、整齊,輔導員維持秩序;
2、做操時應做到精神飽滿,動作有力、到位、合拍;
3、全體同學服從體育教師的口令,服從調度。
4、學生因病請假主動出示假條并上報;無故曠操者由學生會記錄并上報學生工作處,計入當月班級量化考核。
5、早操開始,學生會成員應在指定出操位置就位監督學生。跑操完畢后匯總上操情況,上報學生工作處。
中職學生行為準則
中職學生應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服務人民,遵紀守法,弘揚正氣,誠實守信,嚴于律己,立志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合格人才,做無產階級革命事業的接班人。在日常生活中須自覺遵守以下行為準則。
1、維護祖國的利益。不得參與任何有損祖國尊嚴和榮譽、違背四項基本原則、危害社會秩序的活動,不信謠傳謠,不參與任何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反對破壞安定團結的行為。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社會公共生活規范,對違法行為要勇于揭發檢舉,敢于批評和斗爭。
3、維護社會公德,養成良好的個人品行。誠實守信,謙虛謹慎。尊敬師長,尊老愛幼;樂于助人,拾金不昧。遵守公共秩序;阻止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不撒謊,不偷盜。
4、堅持集體主義,熱愛學院,熱愛班集體,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團結同學,共同進步。不拉幫結派,不打架斗毆,不侵害他人利益。
5、自覺遵守學院考勤制度。不曠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操,不睡懶覺,有事有病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6、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場所的管理規定,不起哄,不喧嘩,不干擾他人的工作、學習和生活;食堂就餐自覺排隊不插隊,不亂倒飯菜,不搭私火。遵守校園管理制度,不私藏刀具,不打架斗毆;不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制品;不翻越學院圍墻、大門,不攀越寢室門窗、護欄、下水管道及其它懸空建筑設施;不持械追逐、打鬧。
7、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按時起床和就寢,不違章用電,不在寢室生火并點蠟燭;不隨地吐痰、亂潑污水、亂扔雜物;;不留宿異性;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留宿校外人員;不私自在院外租房居住。
8、注意心理衛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健康的文化活動,增進身心健康。合理調節和控制自己的情緒,不做有損集體和他人的事。與同學發生矛盾時應多做自我批評,或求助老師幫助解決。
9、佩戴學生胸卡,著裝適合學生身份,服飾整潔,儀表端莊,語言文明,不穿背心、短褲、拖鞋進入公共場所。
10、發揚艱苦奮斗精神,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亂花錢,不吸煙,不酗酒,不浪費水、電和糧食;理性使用互聯網,不沉溺于網吧。
11、明禮修身,團結友愛;說話和氣,待人有禮;男女交往,舉止得體;不以大欺小,不以強凌弱;不打架、不罵人、不賭博;不議論他人隱私,不談戀愛。
12、尊重他人勞動成果,養成良好衛生習慣。積極做好清潔值日,注意保持個人衛生和教室、宿舍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
13、愛護公共財物,保護公共設施,不損毀和私自拆裝宿舍的供水供電設備,損壞公物要賠償;不踐踏草坪樹木,攀枝摘花。
14、端正學習態度,培養良好學習習慣。嚴格遵守課堂紀律,上課認真聽講,按時獨立完成作業,考試不作弊,努力提高文化知識水平和實踐操作動手能力。
15、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不斷增強創新能力,培養良好的職業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