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級中學貧困學生資助政策
【“三免一助”】
一 “三免”政策
(一) 資助范圍:
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讀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注冊學籍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和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的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二) 資助內容:
資助建檔立卡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免住宿費、免費提供教科書。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根據國家助學金評選要求,所有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需履行助學金評選程序,符合條件的享受國家助學金。
(三) 申請方式:
每年秋季學期開學,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河北省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申請表》,并提供扶貧手冊、農村低保證、殘疾人證、農村特困供養證等原件和復印件或相關部門證明材料,學校初步審核后,填報《河北省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學生資助信息審核表》,加蓋公章后于每年9月15日前后報縣級教育部門(含電子版)。對于提出申請的學生,學校暫緩收取學費、住宿費、教科書費,待相關部門審核后,予以免除或補收。
二 國家助學金政策
(一) 資助對象:
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用于受助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費開支。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分兩學期發放。
(二) 資助標準:
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一檔1500元;二檔2000 元,三檔2500元。
(三) 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校規校紀,在校期間無違紀違規現象;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簡樸。
符合下述條件之一者優先認定:
1.孤殘學生;
2.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學生;
3.少數民族學生;
4.烈士子女與單親家庭經濟困難;
5.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學生;
6.經民政部門確認的農村低?;蜣r村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7.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8.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者;
9.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發生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