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二中晚作息值班教師工作制度
為了保證我校教育教學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和諧、有序的校園環境,使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學校晚作息值班工作由學生處總體負責,各級部主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第二條 值日教師值班時間為23:00pm-6:00am(作息時間變動另行通知)。
第三條 嚴格值班責任制。值班期間遇到問題,一般性事項由值班教師協調處理,并報告年級主任;對需要答復、處理又把握不準的,請示年級主任后再予答復、處理;緊急情況和重要事項要及時向干部值班室報告,根據指示迅速處理,確保工作不耽誤。
第四條 所有值班教師要服從安排,學校抽查值班教師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
第五條 嚴格值班紀律。值班實行輪流制,所有值班教師按時到崗到位,做到不脫崗、不空崗,臨時有事要向年級主任請假。
第六條 值班教師督促學生按時就寢、熄燈,要檢查晚休紀律、夜間安全,防止學生翻墻、打架等事故發生。
第七條 值班要求
1. 值班教師下達通知或處理其他事項,態度要和藹,語言要規范,記錄要清楚準確,請示報告要及時,處理要及時迅速,辦理結果要作記錄。值班期間要保持聯絡信息暢通。
2. 值班教師要勤于檢查、敢于管理,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于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并迅速向值班干部匯報。
3. 值班教師在值班期間必須認真負責,公平公正,按照要求勤巡查、勤觀察,勤督促、親管理,個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旦出現問題,值班教師要承擔事故責任。
4. 值班教師要向干部值班室及時報告值班期內的重要和重大事項,在第二天早讀前必須詳細做好值班記錄,以便及時匯總。
5. 值班教師必須按時保質完成當日值班或學校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6. 值班過程中有關事項的應急處理程序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
7. 發生特別緊急的情況時,各類人員應以保護師生的安全、各類財產安全為第一原則,緊急處理可不受上述一般程序的制約。
第八條 本制度從即日開始試行,學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