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加大擴崗政策支持。建立帶動就業能力強、涉及國計民生和生產保供的企業清單并及時更新,配備就業服務專員,完善崗位收集、技能培訓、送工上崗等聯動機制和重點企業用工常態化服務調度機制。主動向受益對象推送政策,告知補貼政策內容、申請流程、經辦渠道等,對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的,在符合發放條件的前提下,運用“直補快辦”等便企利民模式,一攬子兌現社會保險補貼、吸納就業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
二、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穩崗擴崗貸款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面向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范的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發放貸款,支持其穩崗擴崗。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增加信用貸款支持,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續貸支持。加大“人社惠農貸”投放力度,為助農小微企業提供最高1000萬元貸款,額度可循環使用。
三、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深入開展重點群體創業推進行動,聚焦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群體創業需求,支持其創辦投資少、風險小的創業項目,從事創意經濟、個性化定制化文化業態等特色經營。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簡化擔保手續。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因自然災害、重特大突發事件影響導致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可申請展期還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加大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力度。深入實施職業技能培訓提質增效行動,圍繞我市重點產業發展需求、美麗鄉村建設,積極推動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和符合條件的企業大規模開展重點行業、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技能培訓。充分用好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資金開展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支持,補貼標準按照職業技能培訓指導目錄相關標準執行。參加失業保險并累計繳費1年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不能同時享受,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延續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的,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符合上述裁員率條件的社會團體、 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2022年度平均參保人數300人及以上的按30%返還,300人以下的按60%返還。參保企業劃型參照2020年度實施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的劃型執行。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六、繼續實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七、積極引導基層就業。穩定“三支一扶”計劃基層服務項目2023年招募規模。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為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臨床醫學類、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等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免試進行鄉村醫生執業注冊。繼續做好2023年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工作,社區專職工作崗位出現空缺,要優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數量專門招用高校畢業生。對符合條件的赴基層就業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八、支持國有企業擴大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規模。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參照市場同類人員薪酬價位,2023年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
九、穩定機關事業單位崗位規模。挖掘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存量,統籌自然減員,加大補員力度,穩定招錄、招聘高校畢業生規模,合理確定招錄、招聘時間。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可適當放寬年齡、專業、學歷等限制,降低開考比例,視情況增加招聘次數。
十、實施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廣泛動員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2023年募集不少于1600個青年見習崗位,對吸納就業見習人員的給予見習補貼,用于支付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可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十一、開發臨時性公益崗位。2023年,繼續開發設置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等臨時性公益崗位,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進行兜底安置。
十二、強化困難人員就業幫扶。按照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及時將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脫貧戶、大齡、殘疾、長期失業戶等人員納入援助范圍。制定個性化就業援助方案,優先推薦低門檻、有保障的愛心崗位,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補貼標準每人2000元。對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補貼標準每人1000元,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合理統籌公益性崗位安置,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
十三、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落實“暢通領、安全辦”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及時足額落實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認真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規定向困難群眾足額發放物價補貼。
十四、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細化實化各項政策措施,加速釋放政策紅利。落實好各項常態化就業政策,推動政策落地見效、惠企利民,為就業大局總體穩定提供有力保障。政策實施中的重要問題和經驗做法,及時報有關主管部門。
十五、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各相關部門要立足職責,密切配合,加強督導檢查,同向發力,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加快政策落實。對履行穩就業職責不到位,產生嚴重后果或造成惡劣影響的,依紀依規依法追責問責。
十六、提升經辦服務水平。持續優化經辦流程,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編制好各項政策資金審核發放流程和辦事指南。強化數字賦能,加強大數據比對識別,推動更多政策直達快享,提升就業政策獲得感和滿意度。提高政策覆蓋面和可及性,對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與企業同等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吸納就業補貼等政策。規范資金管理使用,嚴格履行程序規定,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嚴肅查處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資金安全運行。
十七、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加強就業政策宣傳,及時更新發布就業創業政策清單,分類梳理面向高校畢業生、困難人員等不同群體和經營主體的政策舉措,開展就業政策專項宣傳,廣泛推動穩就業政策進企業、進園區、進校園、進社區(村)。創新政策宣傳方式,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及時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讀,提高政策知曉度,穩定各方預期,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