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
《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發〔2022〕35號)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全面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一)明確政務服務事項范圍。政務服務事項包括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所涉及的行政權力事項包括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備案及其他行政權力事項。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領域依申請辦理的公共服務事項全部納入政務服務事項范圍。(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各政務服務實施部門)
(二)梳理編制本地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印發后,各部門結合實際,明確應承接的事項,梳理編制本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各級各部門應及時公布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按程序進行動態調整,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各鄉鎮(街道)、各政務服務實施部門〕
(三)統一事項實施規范標準。要嚴格執行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規范的本行業領域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確保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受理條件、服務對象、辦理流程、申請材料、法定辦結時限、辦理結果等要素在全省范圍內統一。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對事項拆分、實施清單要素標準有新規定的,各有關部門要按規定進行調整。調整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或實施規范時,要同步更新辦事指南和相關業務辦理系統,確保線上線下辦理的事項、材料、流程、時限等要素統一、標準統一、運行統一。(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各政務服務實施部門)
二、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規范化
(一)規范審批服務行為。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依法依規辦理,嚴格按照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提供辦事服務,不得額外增加或變相增加辦理環節和申請材料。嚴格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和限時辦結等制度。優化前置服務,加強政務服務事項申報輔導。規范政務服務事項審核辦理流程,多渠道、多方式及時送達辦理結果。對現場勘驗、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等程序實施清單管理,建立限時辦結機制并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各部門)
(二)規范中介服務。進一步清理政務服務領域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對確需保留的強制性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布。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中介服務的規范管理,清理中介機構在服務中不合理和違規收費,對中介服務機構實行信用等級評價、資質動態管理,同步將信用評價和監管結果等信息推送至河北省五級一體化信用平臺。各部門不得強制企業選擇特定中介服務機構。推動中介服務機構進駐、使用中介超市,公開服務指南,明確服務條件、流程、時限和收費標準等要素。(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各有關部門)
(三)規范政務服務場所設立。統一集中提供政務服務的綜合性場所名稱,市級為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村(社區)逐步分別規范為便民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要建立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負面清單制度,除場地限制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則上政務服務事項均應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各部門單設的專項業務大廳和政務服務窗口原則上應整合并入本級政務服務中心,確不具備整合條件的要按照市級政務服務中心受理模式、運行機制、審批規范等實行一體化管理和規范化服務。〔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各鄉鎮(街道)〕
(四)規范政務服務窗口服務。在市政務服務中心推行一窗綜合受理,對醫保、社保、不動產、稅務等部門進駐事項分領域設置綜合窗口,實現“一窗受理、綜合服務”。政務服務中心要規范設置綜合咨詢窗口、幫辦代辦窗口、“跨區域通辦”窗口、“辦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滿足群眾各類辦事需求。進駐的政務服務事項必須在政務服務中心實質運行,嚴禁“明進暗不進”。嚴格執行進駐部門“首席事務代表”制度,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當場辦理、簡單事項即時辦結。(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各進駐單位)
(五)規范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合理配置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資源,協同推進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站)〕與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線上線下并行提供服務,滿足企業和群眾的多樣化辦事需求。申請人在線下辦理業務時,不得強制要求其先到線上預約或在線提交申請材料。已在線收取申請材料或通過部門間共享能獲取規范化電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紙質材料。〔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各鄉鎮(街道)、各相關部門〕
(六)規范開展政務服務評估評價。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在政務服務機構、政務服務平臺、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全面開展“好差評”工作,建立健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好差評”管理體系,確保評價數據真實、全量和及時匯聚,形成評價、整改、反饋、監督全流程銜接的政務服務評價機制。堅持評價人自愿自主評價原則,不得強迫或者干擾評價人的評價行為。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統籌全市開展的政務服務相關評估評價工作,優化評價方式方法,科學引導政務服務優化提升。規范政務服務社會第三方評估,更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各政務服務實施部門)
(七)加強審批監管協同。健全審管銜接機制,實現審批與監管信息實時共享。對已劃轉市行政審批局實施的事項,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原則,明確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和邊界,加強協同配合,行政審批局及時將有關政務服務事項辦理信息和結果同步推送至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將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反饋至行政審批局,實現審批和監管信息同步推送、同步共享。(責任單位:各具有審批和監管職能的部門)
三、深入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
(一)推進政務服務“集成辦”。推行企業設立登記、公章刻制、發票領用、社會保險登記等企業開辦事項一日辦結制度。大力推進涉企經營審批事項集成辦理,提供更多套餐式服務。整合準營信息,實現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資質資格證書等涉企證照信息的聯動變更。推進市場主體注銷便利化,實現涉企注銷業務跨部門同步辦理。梳理個人從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主題式服務事項,推進公安、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殘聯、教育等領域的民生服務協同辦理。(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稅務局、人社局、行政審批局、公安局、民政局、衛健局、殘聯、教育局等各相關部門)
(二)推進政務服務“網上辦”。除涉及國家秘密等不宜網辦的情形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管理和運行。積極推廣使用身份認證、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等技術,加快實現全流程網辦。優化辦事指南,提供更加簡明易懂實用的辦事指南和網上辦事操作說明。(責任單位:各政務服務實施部門)
(三)推進政務服務“掌上辦、就近辦”。整合政務服務移動端應用,原則上全市統一使用“冀時辦”提供服務。推進身份證、社保卡、駕駛證、營業證照等高頻電子證照在日常生產生活各領域中使用。推動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等領域群眾經常辦理且基層能有效承接的政務服務事項以委托受理、授權辦理、幫辦代辦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務中心(站)辦理。積極對接河北省政務服務集成自助終端,除必須由專業化終端承載的功能外,公安、稅務、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基層常辦事項全部接入政務服務集成自助終端,2023年底前實現在便民服務站的全部布設,并逐步向園區、商場和銀行、郵政、電信網點等公共場所延伸。〔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公安局、稅務局、人社局、醫保局、各鄉鎮(街道)〕
(四)推行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服務模式。對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業審慎監管等風險等級和糾錯成本較低的政務服務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明確承諾的具體內容、要求以及違反承諾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細化辦事承諾方式和承諾事項監管細則,并向社會公布,監管部門要將申請人承諾及其履行情況信息及時推送至信用平臺。各部門要完善容缺受理服務機制,依法依規編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明確事項名稱、主要申請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責任單位:各具有審批和監管職能的部門)
(五)創新方式提供更多便利服務。各類政務服務場所要加強無障礙建設和改造,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便利服務。推進水電氣熱、電信、公證、法律援助等與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和政務服務平臺。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站)〕要依法加強與各類寄遞企業的合作,降低企業和群眾辦事成本。鼓勵政務服務中心開展延時錯時、預約辦理等服務。建設完善企業和個人專屬服務空間,建立“一企一檔”“一人一檔”。規范和擴展二維碼、數字名片等場景應用,推進“免申即享”、政務服務地圖“一碼辦事”、智能審批等創新應用模式。〔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科技局、司法局、各鄉鎮(街道)〕
四、全面提升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
(一)加強平臺集約化建設。各部門能依托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支撐業務辦理的,不再單獨建設系統,與政務服務相關的信息化項目初審、立項時,項目建設部門應當征求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和平臺管理部門意見;確有必要單獨建設的,要把與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融合作為項目立項和驗收條件。(責任單位:各政務服務實施部門)
(二)強化平臺公共支撐。完善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各部門政務服務業務系統使用統一的身份認證,實現“一號服務、全網漫游”。推進電子印章系統集約化、規范化建設,為政務服務部門及社會主體提供電子印章制發、核驗、簽章及電子認證服務。各部門按職責推進電子證照數據歸集,2022年底前實現“應歸盡歸”。推行政務服務電子文件單套歸檔和電子檔案單套管理。(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各政務服務實施部門)
(三)提升數據共享能力。市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統籌推進政務數據共享工作,按需歸集各類政務數據。完善政務數據供需對接機制,滿足不動產登記、社會保障、市場主體準入準營等重點領域以及人口、法人、地名、信用等普遍性數據需求。(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各政務服務實施部門)
(四)加強安全保障。強化政務服務平臺網絡安全管理系統建設,分級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政務服務平臺建設運營和網絡數據安全保障,定期開展網絡安全等級測評、密碼測評,構建全方位、多層次、一致性的安全防護體系。加強政務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防護,強化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保護,確保政務網絡和數據安全。(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網信辦、各政務服務實施部門)
五、強化組織保障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經費、人員、編制、場地、信息化保障。依據省制定的政務服務責任和標準體系,完善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本行業本領域的政務服務工作。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政務服務具體工作,接受上級政務服務管理部門指導和監督。
(二)加強人員隊伍建設。要配齊配強政務服務人員力量,重點保障一線政務服務窗口人員需求。政務服務管理機構負責部門派駐人員的日常管理、服務規范和年度考核。
(三)抓好監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務服務督查考核機制,將政務服務工作納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標,作為市管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內部監督檢查、群眾評議、媒體監督、第三方評估等作用,對審批服務辦理、服務平臺運行及工作人員服務質量、工作作風進行全面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