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定州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發布機構:
- 發文字號:定政辦字〔2023〕60號
- 發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 有效性:有效
定政辦字〔2023〕60號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定州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
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定州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此件公開發布)
定州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
(2023—2025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3〕27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冀政辦字〔2023〕129號)精神,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黨的領導、執法為民、問題導向、注重實效、統籌協調的原則,以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為目標,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增強行政執法權威性、公信力和人民群眾滿意度,為加快推進高質量發展,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定州篇章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1. 加強政治能力建設。要把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正確把握政治方向,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開展政治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培訓,推進行政執法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2. 加強業務能力建設。各行政執法單位對本單位內行政執法人員每年開展不少于30個學時的業務知識、行政執法技能和職業道德教育培訓,2024年6月底前,完成對本單位行政執法隊伍的全員輪訓。市司法局負責對全市行政執法單位開展不少于30個學時的公共法律知識培訓,同時加強對培訓效果的監督考核,每年抽取執法人員進行現場閉卷考試,抽取比例2023年不少于30%,2024年不少于60%,2025年實現全覆蓋。
3. 加強執法人員管理。嚴格遵守《河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未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常態化開展執法人員清理工作,對不符合執法要求的行政執法人員依法暫扣、注銷行政執法證件。
4. 推動行政執法與普法工作深度融合。各行政執法單位要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突破傳統執法的局限性,把普法工作嵌入行政執法各個環節。積極爭創全省“守法普法示范縣(市、區)”,按照省考評指標體系籌備相關資料。
5. 加強執法責任落實。各行政執法單位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權責配置體系,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年度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完善并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盡職免予問責機制,探索制定科學、合理的行政執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1. 整治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各行政執法單位全面總結“任性執法、選擇性執法、運動式執法”專項整治行動經驗,開展專項整治“回頭看”。2023年底各行政執法單位梳理本系統突出問題清單,適時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將問題清單和專項監督整改情況報市司法局匯總。
2. 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各行政執法單位根據職能劃轉和執法依據立改廢釋等情況,及時對行政裁量權基準進行調整,加強備案審查,并及時向社會公示。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及時向鄉鎮(街道)推送行政裁量權基準調整信息。開展業務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運用行政裁量權基準解決問題能力。將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
3. 健全行政執法制度標準。補充完善本單位行政執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件登記、執法案卷管理、涉案物品管理、案件線索移交轉辦督辦等制度。規范適用全省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文書。
4. 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持續鞏固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成效,各單位要對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行自查,確保及時整改,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審核制度,開展行政執法公示信息專項清理,規范行政執法音像記錄信息的制作,歸檔與使用,嚴格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程序規定。
5. 完善新型監管工作機制。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執法機制,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完善聯合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非現場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動監管信息互認,對特殊行業、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監管。綜合運用多種方式督促引導受處罰企業加強合規管理。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執法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完善涉民營企業行政執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處理機制。
(三)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
1. 落實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任務。各行政執法單位要積極推動本單位行政執法事項清理工作,在2024年底前制定完成本單位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實現執法事項與行政裁量權基準的統一分類。市司法局要切實履行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法治協調職責,加強督促指導。
2. 完善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建立健全審批、監管、處罰銜接工作制度機制,實現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有效銜接。探索建立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完善行政執法管轄、法律適用等爭議協調機制。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單位與紀檢監察機關的協作配合。
(四)優化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
1. 動態調整賦權事項。各行政執法部門待省有關部門對鄉鎮(街道)賦權指導清單調整后,積極對本單位賦權事項清單進行調整,對不適宜由鄉鎮(街道)行使的行政執法事項劃歸原執法部門行使,各單位應及時向社會公示調整后的行政執法事項。
2. 評估調整下放事項。嚴格貫徹實施《河北省鄉鎮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條例》,建立第三方評估和群眾評議反饋機制,并于2024年底前對已經下放鄉鎮(街道)的行政執法事項進行評估,及時調整下放事項。
3. 加強業務指導。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針對下放行政執法事項,每年對鄉鎮(街道)執法人員制定培訓計劃,鼓勵跨部門聯合開展培訓,培訓內容側重于證據收集、事實認定、法律及裁量基準適用等執法實務,每年度對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人員實現培訓全覆蓋。
4. 強化執法銜接。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明確與鄉鎮(街道)的執法邊界,細化層級管轄,依法履行審查審批、批后監管等職責,健全與鄉鎮(街道)執法協作、案件移交、培訓指導、執法協調等工作機制,探索建立鄉鎮(街道)對市級執法部門開展執法協作、協調成效的反饋評價機制。市司法局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化試點,探索鄉鎮(街道)司法所協助市司法局開展鄉鎮(街道)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式方法。
5. 注重統籌協調。市政府加強對鄉鎮(街道)綜合執法的指導,建立健全統一協調指揮、統一考核監督機制,協調解決鄉鎮(街道)綜合執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推行聯合執法制度,推動綜合監管,防止監管缺位、避免重復檢查。
(五)構建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
1. 健全行政執法監督配套工作制度。各行政執法單位以健全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體系為基礎,圍繞行政執法監督的主要內容、方式方法、基礎保障等,開展多樣化探索。進一步完善本單位行政執法監督配套工作制度,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
2. 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制機制。各行政執法單位加強與上級對口單位的請示溝通,強化上、下級行政執法工作監督。市司法局要加強對全市行政執法單位的指導監督。完善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專項監督調查處理機制。2024年底前,完成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任務。
3. 豐富行政執法監督方式方法。市司法局制定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對行政執法工作情況開展常態化專項監督,督促行政執法單位全面履行行政執法職能。2024年底前,全面推行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和行政執法企業監測點工作。
(六)推進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化建設。
1. 建設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信息系統。按照國家統籌、省級組織、省市兩級集中部署、省市縣鄉四級一體化應用方式,推進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集約化建設和部署應用,推行行政執法移動應用程序(APP)掌上執法。
2. 開展行政執法數據歸集共享工作。在全省推進與全國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執法數據互聯互通工作中積極配合。
(七)強化行政執法保障。
1. 加強基層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合理配備行政執法力量,加強行政執法力量向基層傾斜力度,注重行政執法機構隊伍梯隊建設。建立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協作機制。2024年底前基本建立行政執法機構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隊伍。
2. 強化行政執法隊伍權益保障。各執法單位積極落實和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工資待遇政策,重點加強對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保障,依法為基層執法人員辦理保險。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心理咨詢服務和危機干預機制。
3.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要按照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將行政執法工作經費、行政執法裝備配備費用納入本級預算,執法單位經費預算安排不得與單位任何年度上繳的罰沒收入掛鉤,合理保障行政執法經費投入力度。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成立工作專班,將本方案組織實施情況及時向本級黨委(黨組)報告。建立司法、發改、公安、財政、人社、政務服務以及城管、市場監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文廣旅、交通、衛健、應急、農業農村等領域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參加的工作會商機制,加強對本方案落實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市司法局要細化量化本方案規定的任務,明確責任和完成時限,確保本方案有效實施。
(二)強化評估考核。各單位要將落實本方案情況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內容,作為對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績效考評的參考。適時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民群眾滿意度第三方測評。在2024年8月底前完成中期評估,2025年8月底前完成終期評估。
(三)抓好交流宣傳。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對行政執法質效提升行動進行宣傳報道。廣泛宣傳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的好舉措好經驗好做法,注重發現、培養和宣傳行政執法先進人物、先進事跡,典型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