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機構:
- 發文字號:定政辦字﹝2022﹞101號
- 發布日期:2022年12月10日
- 有效性:有效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
《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抓好貫徹落實。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河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冀政辦字〔2022〕115號),提升全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現代治理能力和水平,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面助力鄉村振興戰略,服務保障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加快補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加快消除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有效化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防事故、保安全、惠民生,著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為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基本原則。各鄉鎮(街道)和相關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依規做好本轄區、本部門、本行業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目標任務。全市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體系,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得到大力整治,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科技信息化應用明顯增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二、政府統籌,全面推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市政府主要職責
1. 領導協調推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每季度組織研究全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對各鄉鎮(街道)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及時發現影響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研判風險隱患,制訂解決對策。
2. 落實農村交通安全工作經費。市政府每年按照分級管理、分級保障的原則,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根據各鄉鎮(街道)道路狀況、交通管理實際情況,做好鄉鎮(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管理員、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勸導員“兩站兩員”日常運行經費保障工作,保障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正常開展。同時,探索建立“政府+保險+社會”多方主體共同投入的長效經費保障機制。
3. 推進農村道路視頻監控建設。不斷加大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技術監控設施投入,以農村勸導站、事故多發路段、平交路口等部位為重點,按照標準設置視頻監控和違法取證設備,創新應用智能巡查技術手段,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地區延伸覆蓋。
4. 加強重點車輛綜合治理。建立健全由市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參與的定期會商、信息交換等工作機制,加強安全技術不達標重點車輛的專項治理,進一步強化聯合檢查,嚴查農村地區違規低速電動三(四)輪車輛、“大噸小標”貨車違規銷售等問題。
(二)鄉鎮(街道)主要職責
1. 設立鄉鎮(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是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擔任本區域鄉級路長,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實鄉道、村道建設和養護工作。全面實行鄉鎮干部包村、包路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責任制。
2. 深入推進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勸導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員、交通安全勸導員“兩站兩員”實體化運行,做好日常運行經費保障工作。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力量統籌,擴充農機部門管理員、保險公司人員等工作職能,實現一人多崗。
3. 制訂“兩站兩員”勸導勤務制度,結合本轄區實際,合理制定勤務計劃,合理安排上崗時間。每月開展勸導不少于15天,每天不少于6個小時。認真落實重要節假日、早晚出行高峰、學生上下學、趕集廟會、紅白喜事、民俗活動、重大安保以及惡劣天氣時段必須上崗開展交通安全勸導的“八必上”等原則。
4. 積極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通過多部門聯合排查、委托第三方專業團隊會診等方式,實施科學、系統和精準治理。主動排查及時整治“馬路市場”“占道擺攤”等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建立重點隱患路段掛牌督辦制度,每年年底前,將掛牌督辦隱患臺賬、整改計劃等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三)村委會主要職責
1. 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擔任本區域村級路長,對村道建、管、養、運及路域環境綜合整治負總責,具體負責組織工作落實、協調解決突出問題,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等工作。
2. 村委會要積極配合鄉鎮政府設立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落實勸導人員,確保勸導站常態化運轉,嚴格按照鄉鎮政府制定的“兩站兩員”勸導勤務制度,積極開展交通違法行為勸導和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3. 強化本行政村車輛、駕駛人源頭監管,切實掌握本村各類機動車和所有人、駕駛人底數,分類建立登記管理臺賬。
三、部門協作,全力攻堅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1.整合基層執法力量。落實鄉鎮派出所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鄉鎮派出所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職責和任務,建立“一村一輔警”參與交通安全管理機制。在各派出所加掛“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XX鄉(鎮)中隊”牌子,由各派出所指導員或副所長兼任交警中隊長,明確1名民警、3至5名輔警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 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交辦公路〔2022〕14號)和省公安廳有關安排部署要求,積極做好農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工作。
3. 開展隱患排查行動。每年采取集中排查、日常排查等方式,對農村道路急轉彎、長下坡、穿村過鎮平交路口,以及標志標線不完善、安全設施不齊全、遮擋視線等隱患進行排查整改。
4. 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嚴查客車和面包車超員、不系安全帶,貨車、拖拉機和電動三輪車違法載人,酒駕醉駕、涉牌涉證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
5. 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2024年底前,農村地區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頭盔佩戴率分別達到90%以上和80%以上,機動車駕駛員和乘車人員安全帶使用率分別達到95%以上和80%以上。
6. 推進農村道路科技信息化建設應用。進一步融合“雪亮工程”、“天網工程”、“智慧交管”和社會面視頻監控資源,研發新的實戰技戰法、手機APP功能模塊等,為農村道路開展信息采集、視頻巡查、違法查緝、風險研判、事故預防等工作提供科技信息支撐。
7. 開展農村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分析。深入倒查各環節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和短板不足,向相關部門和涉事主體推送事故防范提示,推動各方舉一反三,真正吸取事故教訓,堵塞管理漏洞。
8. 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開展“美麗鄉村行”,每月至少覆蓋25個農村、3所學校;依托農村宣傳欄、大喇叭,每月推送一套宣傳資料(海報、推文、音視頻等);每季度向出現違法記錄的農村客車、貨車、面包車駕駛人,精準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每半年對“事故多發路段”、“高危風險企業”、“典型事故案例”、“終生禁駕人員”等進行集中曝光。
(二)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1. 加大農村道路上危橋、安全設施、標志標線等基礎設施治理改造力度,以村道為重點按照輕重緩急制定分步治理規劃,通行客運班線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的村道以及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優先實施。
2. 深入推進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積極爭取上級加大對我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投入力度,力爭將2021年底前建成通車的農村縣鄉道路、通村道路納入安全生命防護工程規劃。
3. 對新建、改建、擴建農村道路,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設施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三同時”制度。
4. 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交辦公路〔2022〕14號)和省交通運輸廳的部署要求,積極做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精細化提升工作。深化農村地區“千燈萬帶”示范工程,針對交通事故易發多發的險要路段、平交路口分別實施“三必上”、“五必上”安全改造。特別是近三年發生過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數累計超過5人的平交路口、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多發的平交路口,以及臨水等路側險要路段,確保2023年底前完成提升改造。
5. 健全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營有關標準,明確農村公路養護巡查考核要求,落實養護責任,加強養護實施力度,及早發現、消除交通安全隱患,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6. 統籌做好農村客運安全與發展。一是積極構建適應新形勢的農村客運服務體系,督促農村道路客運經營者針對春耕秋收等重點時段農村群眾出行特點優化運力配置,合理調整發車時間、發車間隔等,積極探索季節性客運班線、預約響應等模式,持續提升農村地區基本出行服務保障能力。二是健全完善農村客運班線的審核制度,嚴禁不符合規定的車型載客運營,嚴禁通行不符合規定的道路,對安全風險較大的線路,明確客車車型、載客人數、通行時間、運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三是持續完善農村客運車輛相關技術標準,優化車輛制動、車載定位等技術指標,鼓勵推廣應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和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等。四是壓實農村客運企業主體責任,規范運營管理,加強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維護,強化客運駕駛人常態教育培訓,嚴防超員、疲勞駕駛、超速及不具備駕駛資質的駕駛人從事客運服務。采用公交化運營的客運班車,不得設置乘客站立區。
(三)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
1. 嚴守農機安全“準入關”和“檢驗關”,嚴禁為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農業機械登記上牌。推進實施拖拉機“亮尾工程”,燈光不全、未粘貼反光標識的拖拉機運輸機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不予注冊登記、不予通過檢驗。
2. 建立手扶變型運輸機等只有運輸功能、無農田作業功能的拖拉機退出機制,在2022年底前落實停止注冊登記的國家有關規定要求。
3. 從嚴制定存量變型拖拉機清零進度表,嚴格做到期滿強制報廢,嚴厲查處變型拖拉機假牌、套牌、非法上路行駛等行為,發現非法銷售的及時通報市場監管等部門,確保2025年底變型拖拉機全部清零。
4. 深入推進“十四五”平安農機創建,加強農機駕駛人安全教育工作,夯實農機安全基礎。
(四)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1. 加大農村地區校車服務供給,加強農村學校布局、管理方式以及在校學生規模、放假開學和日常出行需求等基礎信息摸排,通過因地制宜發展專用校車、定制公交等方式,切實滿足農村地區學生上下學、寄宿制學校集中返家返校等用車需求。
2.加強對學校自有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管,督促學校做好校車安全源頭管理和安全隱患排查,檢查學校的安全教育及應急演練開展情況,指導監督學校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應急預案和安全管理臺賬。
(五)市財政局主要職責:按照分級管理、分級保障的原則,做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經費保障工作,保障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正常開展。
(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嚴厲打擊車輛生產企業對低速載貨汽車、輕型貨車,面包車等重點車輛非法改裝行為。
(七)市銀保監辦主要職責:積極鼓勵引導保險公司加強“警保合作”勸導站經費補貼,推動建立“政府+保險+社會”多方主體共同投入的長效機制。鼓勵保險公司不斷深化“警保合作”,推動保險公司協保員和營銷員實現職能擴充。
(八)市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深入推進“十四五”平安農機創建,配合農機主管部門開展好“平安農機”示范單位初審工作,夯實農機安全基礎。積極配合政府依法依規嚴格開展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調查。
(九)市委宣傳部主要職責:將農村交通安全宣傳作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重要內容,大力部署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在國省道示范路沿線重點村莊建設“交通安全文明村”,將交通安全宣傳內容納入文明村鎮測評體系。
四、加強組織保障,落實工作職責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成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主管副市長高文華任組長,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銀保監辦、市委宣傳部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總體協調推動各項工作。各鄉鎮(街道)政府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組織推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措施落地落實、取得實效。
(二)落實工作責任。要落實市政府負總責、鄉鎮(街道)負主責的工作機制,積極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本部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擔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負責人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擔直接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擔相應領導責任。鄉鎮(街道)要切實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每半年要組織研究一次轄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解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突出問題和重大風險隱患,強化農村道路管理精細化提升措施。
(三)加強督導考核。各級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建立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匯總本轄區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總體推動轄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市交安辦要適時組織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專項督查,建立警示約談、掛牌督辦等制度,建立完善評價考核機制。強化責任追究,對不履行職責或履行職責不力的單位及其責任人員依規依法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