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要求,由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各鄉鎮政府、城區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情況編制而成。《報告》由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本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報告》電子版可通過定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定州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以及省政府相關工作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關注關切,加大公開力度,增強公開實效,規范平臺建設,提升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增強人民群眾滿意度、獲得感。
(一)深入推進主動公開,做到陽光透明
1、政府信息發布情況。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2020年度,市政府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2300余條。
2、加強權力配置運行信息公開。一是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權力和依法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責,更新并公開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等清單。二是按規范標準及時調整公開工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等信息共25條。三是加強權力運行過程信息公開。完善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機制,推進重要決策公開,廣泛聽取社會意見。
3、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圍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及時準確發布應急預案,公開疫情防控相關信息,加強公共衛生知識傳播。圍繞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加大紓困政策公開力度,加強政策發布和解讀回應,積極回應熱點問題咨詢。圍繞“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立足基層群眾實際,通過線上線下及時全面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流程、辦事機構、辦事方式、辦事條件等信息。
(二)繼續做好依申請公開,做到嚴謹規范
進一步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的適用范疇、依申請公開的原則和處理程序,通過現場申請、信件等多種方式,為公眾申請信息公開提供便利。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19件,均在規定時限內按要求答復了當事人,實現了雙百目標(答復率100%,及時率100%)。
(三)著力推進政府信息管理,做到底數清晰
1、加強組織協調。扎實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標準目錄編制工作、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府公報、政務新媒體等工作,協調解決工作難點問題。
2、完善制度建設。組織全市各單位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制定出臺《定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修訂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3、統籌年度任務。制定出臺《定州市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組織全市各單位完成政策解讀和回應關切、決策和執行公開、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公開平臺建設、完善公開制度建設等方面工作。
4、嚴格辦文管理。將“五公開”要求全面落實到公文辦理程序中,規范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工作,明確公文類信息公開的范圍、標準和程序,從源頭上規范公文公開工作,確保政府公文“應公開盡公開”。
5、做好政策解讀。堅持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公開,重點解讀好政策背景、政策依據、目標任務、惠民利民舉措及新舊政策差異等社會公眾普遍關注內容,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引導社會預期,提振市場信心。
6、政府公報情況。著力打造權威、規范、便民的市政府公報,推廣電子公報,全年出版6期,共刊登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文件121件。
(四)強化各類平臺載體建設,打造公開矩陣
1、推進政府網站優質規范發展。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對政府網站政務公開專欄進行重新設計改版,本著“導航清晰、功能豐富、便民親民、便與互動、安全可靠”原則,在設計風格、欄目安排、辦事服務、互動交流上進行了全方位優化,讓群眾查詢辦理更加便捷、交流互動更加高效、信息公開更加到位。
2、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加強全市政務新媒體的監督管理,64個備案賬號全部按要求更新。嚴格信息采集、審核、發布等程序,積極發布轉載國家、省、市重大活動、政策等信息,實現了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
(五)進一步強化監督保障,夯實公開基礎
一是強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指導和監督檢查,建立常態化的監督檢查機制,確保政務公開工作取得實效。二是建立健全培訓機制,統籌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工作,提高全市相關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強信息公開考核工作,將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務新媒體等內容納入績效考核管理范疇,發揮好績效考核激勵導向作用。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4
|
4
|
16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7392
|
6153
|
13545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479
|
0
|
85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2228
|
0
|
3956
|
|
行政強制
|
74
|
0
|
1765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8
|
-2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64
|
20358.49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1
|
1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2020年,本市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對比省委省政府最新部署要求,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信息公開規范性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政策解讀主體與形式有待進一步創新;三是信息精準推送、政民互動交流能力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規范工作流程。著力在規范創新上下功夫,進一步優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發布、解讀回應、依申請公開、公眾參與、監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關制度。二是提升解讀實效。積極運用多種方式和展現形式,做好市政府重大決策事項、市政府重點工作的深度、精準解讀,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三是堅持標準引領。根據省辦統一部署,積極、穩妥地協調推進全市基層政府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規范化。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