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關部門:
《2021年承辦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1年3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1年承辦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的實 施 方 案
為切實做好2021年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承辦工作,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要求》的通知(冀政辦字〔2021〕23號),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要求: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把承辦工作作為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的具體行動,作為回應代表委員和人民群眾呼聲的重要體現,作為完善政府決策、推動政府工作的重要參考,以提高辦理質量、增強辦理績效、贏得代表委員支持和滿意為目標,強化責任、完善機制,深化服務、狠抓落實,不斷提高承辦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則
依法辦理。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解決代表建議政協提案中提出的問題;依照規定的時限、程序進行辦理;依法有據地反饋辦理結果。
實事求是。對代表建議政協提案中提出的問題,凡能夠解決的,應盡快采取措施解決;對科學合理的建議、意見,積極采納整改。對因條件限制短期內難以解決的問題,列入規劃或計劃,并創造條件逐步解決;對確實不能解決的問題,據實做好說明解釋工作。
以人為本。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抓住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帶著感情、責任開展承辦工作,突出關注民生,體現人文關懷,實現和諧承辦。
注重實效。樹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高度重視代表委員的呼聲,把解決好代表委員提出的問題擺在重要位置,著力解決實際問題,全面提升承辦工作效能。
二、主要任務
(一)明確辦理責任
承辦單位收到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后,要及時建立工作臺賬。對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或需增減會辦單位的省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應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市政府辦遞交書面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再行調整。核實后及時擬定承辦方案,明確責任分工、時限要求和質量標準,于2021年3月27日前報市政府辦備案。根據辦理任務分解情況,認真填寫《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責任分解表》(見附件6),于2021年3月27日前報市政府辦備案。
(二)加強分析調研
各相關單位對承辦的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要抓住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提煉出宏觀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切實可行的落實意見,形成綜合分析專題報告,報領導決策咨詢參考。綜合分析報告于2021年3月27日前報市政府辦備案。辦理過程中要廣泛深入開展工作調研,準確把握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內涵,認真謀劃解決問題路徑,增強承辦工作的實效性。
(三)突出工作重點
各承辦單位要結合我市及本部門實際,篩選確定重點處理代表建議政協提案,集中時間,深入研究,抓點帶面,整體推進,做到解決處理一類重點問題、推動一項重點工作。
(四)注重民主協商
在辦理代表建議政協提案過程中注重加強民主協商,實行“先協商、后答復”。大力推行“現場辦案”、“聯合辦案”、“會商辦案”等“開門辦案”做法,創新辦理方式和路徑。采取召開座談會、現場會等形式,共同協商解決問題,并形成會議記錄或會議紀要,存檔留存。對社會敏感度較高、矛盾突出、可能危及公眾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問題,要加強協商溝通。
(五)強化復前審核
堅持“誰承辦誰負責”,嚴格審核責任,逐級審核把關,確保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答復內容客觀詳實、針對性強,解決措施明確具體、操作性強,文字精練,格式規范(格式樣式見附件),按時辦復。
(六)答復時限和格式
1、省人大代表建議。序號1-7號,會辦單位請于4月6日前將會辦意見分別報送主辦單位和市政府辦各1份;主辦單位匯總結合會辦單位意見后請于4月19日前將答復意見報送市政府辦法規科1份。(電子版發送至郵箱dzsfzb2312335@163.com)
序號8-70號,會辦單位請于4月23日前將會辦意見分別報送主辦單位和市政府辦各1份;主辦單位結合會辦單位意見后請于5月14日前將答復意見報送市政府辦法規科1份。(電子版發送至郵箱dzsfzb2312335@163.com)
2、省政協提案。序號1-2號,會辦單位請于4月6日前將會辦意見分別報送主辦單位和市政府辦各1份;主辦單位匯總結合會辦單位意見后請于4月19日前將答復意見報送市政府辦法規科1份。(電子版發送至郵箱dzsfzb2312335@163.com)
序號3-7號,會辦單位請于4月23日前將會辦意見分別報送主辦單位和市政府辦各1份;主辦單位結合會辦單位意見后請于5月14日前將答復意見報送市政府辦法規科1份。(電子版發送至郵箱dzsfzb2312335@163.com)
3、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結果要在答復函首頁文號正上方標明類別:代表建議政協提案中提出的問題得到解決和基本解決的,標明A類;代表建議政協提案中提出的問題列入規劃、計劃逐步解決的,標明B類;代表建議政協提案中提出的問題作出說明解釋的,標明C類。
(七)實行辦理復文公開
對省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各承辦單位要依據信息公開有關規定,提出是否公開的意見,并在答復函或會辦意見首頁文號正上方標明。會辦單位要主動、明確向主辦單位提供是否公開的意見,主辦單位應與會辦單位溝通確認公開情況。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舉措的,有關承辦單位要提供和配發解讀材料。
(八)認真復查落實
承辦單位在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答復后,認真對本單位辦理工作進行“回頭看”,逐件梳理查看答復意見落實情況。對承諾給予解決的問題,切實抓好落實;對答復列入規劃、計劃逐步解決的,積極推進實施;對工作取得新進展或情況發生變化的,及時向市法制辦反饋情況;對沒有落實或進展不力的,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破解難題,全力推進落實。各承辦單位復查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情況于10月11日前報送至市政府辦(含電子版)。
(九)跟進反饋意見
對代表委員在反饋意見中明確表示不滿意或提出異議要求進一步辦理的,要再次研究辦理,弄清事情原因,改進完善工作。承辦單位自接到市政府辦交辦代表委員反饋意見之日起15日內,將進一步研究辦理情況和結果反饋市政府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承辦單位要高度重視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承辦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實。堅持實行承辦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直接抓、承辦處室和承辦人員具體辦、辦公室總協調的“3+1”承辦工作責任機制,確保層層有責任、人人有目標、件件有人辦。辦公室要發揮好牽頭抓總作用,搞好綜合協調,抓好督查督辦,做好服務保障。承辦處室和承辦人員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銜接,妥善處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認真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包案領導對承辦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要認真研究謀劃,親自協調督導。
(二)強化督辦考核。堅持將承辦工作納入市政府年度督查工作重要內容,實行分類督導、分層次督辦。對日常承辦工作進行臺賬管理,實施動態調度和過程控制;對代表建議政協提案重點事項及影響承辦工作整體進展和平衡發展的問題,實行專項督查;對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綜合性較強的難點問題,加強協調指導,實行聯合督辦;對代表委員反饋意見比較集中或反饋不滿意的問題,實行掛賬督辦。各承辦單位要進一步完善督促檢查機制,層層抓督導,全力抓落實。堅持以問責促擔當,對工作疲沓、進展不力的承辦單位和個人,及時進行約談或給予通報批評。市政府辦將對各單位承辦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績效評議和年度考核。
(三)密切協作配合。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承辦單位的,主辦單位、會辦單位要強化大局意識,協作配合、統籌聯動,共同做好承辦工作。主辦單位要履行牽頭責任,充分吸納會辦單位意見,確保辦理和答復完整統一;會辦單位要主動配合,客觀準確地提出會辦意見,及時送達主辦單位。
(四)增強承辦活力。承辦單位要適應承辦工作新常態,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認真謀劃承辦工作發展新思路。加強承辦工作研討交流,學習先進地區經驗作法,開拓進取,探索創新,不斷開創承辦工作新局面。
(五)認真總結宣傳。各承辦單位年度承辦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總結及工作開展過程中召開會議、實地調研、工作調度等工作中的視頻、影像資料于及時報送市政府辦。要積極總結承辦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向市政府辦報送相關工作信息,每個主辦單位本年度投稿不少于4篇,每個會辦單位本年度投稿不少于2篇,市政府辦將擇優向“中國·河北”門戶網站、新聞媒體和省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代表工作》、省政府《承辦工作通報》、省政協《河北提案工作》等刊物進行投稿,承辦單位為省級以上刊物提供稿件并被采用情況,以及受到省級以上媒體表彰情況,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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