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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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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司法局關于印發《定州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7-26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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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司法局
關于印發《定州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局各有關科室、各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司法所、各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公證處、司法醫學鑒定中心:
《定州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已經局黨組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2022年7月26日
 
 
 
 
 
定州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2021-2025年)
根據《全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十四五”河北省司法行政事業發展規劃》《河北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十三五”時期全市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成效顯著
“十三五”期間,定州市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統籌推進改革和發展,公共法律服務體制機制不斷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邁上新臺階。2019年,經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審議通過,我市出臺了《定州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實施標準(2019-2022年)》和《定州市公共法律服務發展指標(2019-2022年)》,明確公共法律服務9個方面、36項具體任務、措施和要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發展取得顯著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人民調解委員會、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等各類法律服務機構達到601個,各類法律服務人員3300余人。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建設快速推進,市、鄉、村三級均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村(居)全部配備法律顧問,普遍建立了便民服務微信群。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設置座席2個,提供服務1.8萬人次。“十三五”期間,全市辦理各類法律服務4.8萬件,公共法律服務產品更加豐富,服務質量明顯提升,公信力、首選率、滿意度不斷提高,有效發揮了公共法律服務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基礎性、服務性、保障性作用。“七五”普法規劃順利實施完成,全民普法工作取得重大進展,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特別是民法典得到深入宣傳,“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普遍落實,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廣泛開展,法治創建活動全面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不斷深化,法治文化建設蓬勃發展,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法治宣傳教育在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法治定州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十四五”時期全市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面臨的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也是加快建設京津冀開放型現代化節點城市的關鍵五年。推進全面依法治市,建設法治定州、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應對風險挑戰,對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新時代新階段,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延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依法防控疫情,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人民群眾依法辦事、依法解決矛盾糾紛,要求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更加充分、優質、便捷。同時,面對“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新形勢、人民群眾新期待、法律服務新任務,我市公共法律服務還存在不小差距,公共法律服務供給體制機制不健全,法律服務資源供不充分等問題。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融合度不高,服務供給質量、效率和能力水平、信息化水平等有待進一步提升。
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各科室、各法律服務機構要立足全局、著眼長遠,緊緊圍繞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加快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加快構建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努力推動公共法律服務事業實現新跨越。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加強黨對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廳決策部署,健全完善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法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不斷提高公共法律服務供給總量和質量,為保障司法公正、促進社會治理、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強市、美麗定州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始終確保正確政治方向。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通過優質、高效、便捷的專業法律服務保障人民權益、維護人民利益,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領域、多樣化的法律服務需求,讓人民群眾在每一次法律服務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義,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堅持貫徹新發展理念,立足新發展階段,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求變化,加快法律服務業改革發展,創新公共法律服務內容、形式和供給模式,努力實現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
──堅持系統觀念,堅持法治定州、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司法行政機關統籌、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格局,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增強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
(三)2035年遠景目標
到2035年,基本形成與法治定州、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目標相適應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全面覆蓋,服務機制更加健全,服務供給優質高效,服務保障堅實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基本實現,人民群眾共享公共法律服務成果基本實現。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全面覆蓋,融合發展有力有效,服務能力水平滿足人民群眾日常需求。普法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顯著增強,全體公民特別是青少年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不斷提升。律師、公證、司法鑒定、調解、基層法律服務等法律服務業健康快速發展,服務能力水平、服務質量和公信力顯著提高。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思想政治建設不斷加強,業務能力不斷提高,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作用充分發揮。
(四)“十四五”時期主要目標
──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實現全覆蓋。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援助機構、司法鑒定機構、人民調解委員會、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布局合理、結構優化、有序發展。公共法律服務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準,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資源整合、有效融合,服務供給能力和保障能力明顯增強,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優質和高效的法律服務。
──“八五”普法規劃實施完成。公民法治素養和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顯著提升,全民普法體系更加健全,公民對法律法規的知曉度、法治精神的認同度、法治實踐的參與度顯著提高,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顯著增強。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深入推進,全社會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顯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備、實施精準、評價科學、責任落實的工作體系基本形成。
──全面實施法律援助法。健全法律援助機構,配強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有效履行職責。落實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強化質量監管,健全配套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服務標準體系,建立健全評價指標體系。
──發揮律師主力軍作用。到2025年,全市執業律師達到100名。律師行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履行公共法律服務職能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律師調解、村(居)法律顧問工作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服務領域不斷擴展,服務能力不斷提升,服務質效不斷增強。律師隊伍社會責任感進一步增強,參與公益法律服務實現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
──增強公證服務供給。深化公證體制機制改革,增強事業體制公證機構活力和創新動力。堅持和強化公證的公益性,提升民生領域公證服務供給能力,均衡配置公證服務資源,調整公證機構執業區域,提高公證服務的均等化、可及性。增強公證工作能動性,充分發揮預防化解矛盾糾紛作用。
──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和公信力。加強司法鑒定機構、鑒定人隊伍建設。加強質量建設,積極參與認證認可、能力驗證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加快信息化建設,實現全要素、全流程監管。
──深化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優勢互補、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整合行業性專業性調解資源,建立綜合性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積極推廣全國智能移動調解系統。
專欄1“十四五”時期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主要指標
序號
指 標 內 容 
預期值
指標級別
指標性質
1
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成率(%)
100%
國家指標
約束性
2
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總體實現7x24小時服務(%)
100%
國家指標
約束性
3
法律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實現率(%)
100%
國家指標
約束性
4
鄉村“法律明白人”配備率(%)
100%
國家指標
預期性
5
村(社區)法治文化陣地建設普及率(%)
95%
國家指標
預期性
6
每兩年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數量
≥3個
省級指標
預期性
7
普法工作經費單獨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
100%
市級指標
預期性
8
辦理涉外法律服務業務的高級人才數量(名)
≥2
市級指標
預期性
9
省一流律師事務所數量(家)
≥1
市級指標
預期性
10
每萬人(常駐人口)擁有律師數(人)
1
市級指標
預期性
11
黨政機關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制度
100%
省級指標
預期性
12
全市村(居)配備法律顧問的比例(%)
100%
國家指標
預期性
13
法律援助機構建成率(%)
100%
國家指標
約束性
14
法律援助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率(%)
100%
國家指標
約束性
15
每十萬人提供法律援助量(件)
110
國家指標
預期性
16
值班律師為沒有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率(%)
100%
國家指標
預期性
17
通知辯護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率(%)
100%
國家指標
預期性
18
刑事案件審判階段律師辯護或法律幫助覆蓋率(%)
100%
國家指標
預期性
19
公證機構公證人員數量(人)
≥3
省級指標
預期性
20
高資質高水平司法鑒定機構數量(家)
≥1
市級指標
預期性
21
村(社區)、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覆蓋率(%)
100%
國家指標
約束性
22
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達標率(%)
80%
國家指標
預期性
23
專職人民調解員數量占人民調解員總數比例(%)
15%
省級指標
預期性
24
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參訓率(%)
100%
國家指標
預期性
三、黨的領導
(一)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局機關和各類法律服務機構的黨支部織要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和加強黨對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全面領導,健全黨領導法律服務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機制,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法律服務行業得到不折不扣貫徹落實。
(二)著力加強法律服務行業黨的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全面加強律師、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等行業黨的建設,及時在法律服務機構設立黨委、單獨黨支部、聯合黨支部或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建立黨組織全面參與業務發展、隊伍建設、收入分配、考核評價等重大事項決策的工作機制,推動實現法律服務機構黨組織與法律服務機構同步建設發展,健全重大問題會商、重大情況通報、重要會議列席制度,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有效覆蓋。加強法律服務行業基層黨組織建設,積極探索“互聯網+黨建”、黨員“亮牌服務”等新模式,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不斷增強法律服務行業黨建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和實效性。堅持評選獎勵向基層一線傾斜,常態化評選“兩優一先”,激發廣大法律服務人員的工作熱情。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教育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依法依規誠信執業,認真履行社會責任,滿腔熱忱投入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四、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
1.均衡配置城鄉法律服務資源。圍繞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鄉村振興戰略總要求,深入實施“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專項活動,深化法治鄉村(社區)建設,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加強動態管理,增強示范效應。鞏固“十戶普法宣傳員”制度,推進實施“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到2022年,每個行政
村(社區)至少有3名“法律明白人”,到2025年,每個行政村平均每20戶至少有1名鄉村“法律明白人”。培育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教育引導農村廣大干部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依法有效拓展城鎮法律服務資源向農村地區輻射的方式和途徑,創新便民利民服務形式。
專欄2“鄉村振興法治同行”項目
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法治同行”活動實施方案,以保障農村群眾基本公共法律服務需求為重點,完善政策、整合資源,創新工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推進鄉村依法治理,促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實現鄉村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全覆蓋,補齊公共法律服務短板,保障困難群眾獲得優質法律援助。實施村居法律顧問“五個一”活動、鄉村企業“法治體檢”專項活動、公證和鑒定機構進鄉村活動、推進鄉村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開展主題普法宣傳、“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培育工程、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創新鄉村法治文化建設。
2.加強偏遠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建設。結合少數民族鄉鎮、偏
遠鄉鎮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相關措施。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機構設置,支持法治宣傳陣地建設。支持實施“云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項目,運用網絡服務、遠程視頻服務模式,促進優質資源向欠發達地區輻射。
專欄3 云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項目
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或優質法律服務機構,通過遠程視頻系統等現代信息技術,為偏遠鄉鎮人民群眾提供遠程法律服務。2025年前在全市建成1個云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3.重點保障特殊群體合法權益。將進城務工人員、殘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婦女和軍人軍屬、退役軍人等作為公共法律服務的重點服務對象。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擴大法律援助范圍。落實法律援助法關于擴大殘疾受援人范圍和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免予經濟困難核查情形的規定。加強對特殊群體的法治宣傳,引導群眾通過法律方式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市律師協會制定完善公益服務制度,指導律師事務所建立健全特殊群體減免服務費用制度機制。加強特殊群體服務指導,針對各類群體不同特點,及時向省司法廳上報公共法律服務典型案例。加強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服務機構無障礙環境建設,建立綠色快速通道或者提供上門服務。適應老年人、殘疾人、少數民族特點和法律援助需求,完善法律服務網無障礙功能,根據實際需求提供老年人大字版、視力殘疾人語音版等服務。
(二)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
4.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有效覆蓋。規范推進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大力推動市、鄉兩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提檔升級,健全完善管理體制機制,法律援助、法律咨詢、法治宣傳、人民調解等功能充分發揮,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站與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有效銜接,實現全科服務和轉介工作標準化。推動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與司法所一體規劃、一體建設、資源共享,逐步實現“站所合一”。推動在校園、軍營、工業園區等設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點,創新服務模式,打造服務品牌,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提供法律咨詢、法治宣傳、信息查詢、轉介引導等服務。
專欄4 基層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提升工程
加強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改擴建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加強實體平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完善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質量。推動“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建設,推進三大平臺融合發展,實現資源共享,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5.優化升級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網絡平臺。推動“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與“12345”政務服務熱線全面對接,建立完善轉接機制,優化座席設置,按照統一標準提供“7x24小時”服務。推進熱線答問標準化知識庫建設,提高應答標準化、一致性,強化回訪評價、數據歸集和分析。按照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統一標準規范及相關要求,對接定州政務服務平臺,統籌利用政務服務資源辦理公共法律服務業務。對于群眾的其他服務需求,依托政務服務平臺引導其通過其他渠道解決。加強我市法律服務網建設,持續推進“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建立統一用戶認證、統一服務流程、統一受理指派、業務協同辦理、服務全程監督、質效科學評價、智能大數據分析研判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臺。提升用戶體驗,提高自助下單、智能文本客服、智能語音等智能化應用水平,提高在線咨詢服務質量和效率。強化信息查詢功能,提供及時、高效、權威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查詢、法律服務機構人員數據信息查詢、司法行政和公共法律服務辦事指引服務。完善河北法律服務網在線辦事功能,實現“一網通辦”。
專欄5公共法律服務熱線歸并整合優化項目
根據省司法廳工作部署,普遍建立公共法律服務熱線政府購買社會化服務機制,接入全國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管理平臺,實現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規范化,與市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數據共享。2025年實現“7x24小時”服務全覆蓋,接通率和滿意率均不低于90%。
6.提升三大平臺融合度。完善三大平臺管理體制,建立有效銜接機制,提升三大平臺服務資源整合利用效率,綜合考慮服務需求類型、需求提交時段、服務人員專業能力等因素優化資源配置和管理。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工單管理系統,健全完善“綜合受理、統籌分配、分類處理”服務流程,實現服務需求信息在三大平臺和法律服務機構有效流轉。堅持網絡統領,發揮信息技術優勢,實現三大平臺服務數據信息有效匯聚,強化數據分析結果運用。到2025年,公共法律服務三大平臺全面覆蓋、互聯互通,“一端發起三臺響應”的三臺融合建設目標基本實現,平臺作用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公共法律服務需求得到更好滿足。
7.“智慧法律服務”。大力發展和利用科技創新技術,做好普法宣傳、法律援助智能保障、律師執業保障與執業監管矛盾糾紛排查與預警等領域的“智慧法律服務”,建立公民法律服務電子檔案,探索區塊鏈技術在公共法律服務領域的應用,提高法律服務智能化水平。提高在線服務能力水平,逐步建立主動服務、精準服務機制,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向移動服務、隨身服務方向發展。
8.優化法律服務機構布局。從提高法律服務的便利性出發,統籌考慮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和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人民調解委員會等法律服務機構設置,優化空間布局。
(三)提高全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
9.全面實施“八五”普法規劃。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以持續提升公民法治素養為重點,深入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突出宣傳憲法、民法典,組織開展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組織開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深入宣傳與推動高質量發展和社會治理現代化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10.提高普法的針對性、實效性。以國家工作人員和青少年、農民為重點對象,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夯實法治建設基礎。推動全面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在立法、執法、司法過程中開展實時普法,推行“誰執法誰普法”考核評估。普遍建立領導干部學法清單,組織領導干部旁聽人民法院庭審活動。推動開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活動,建設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精準普法,創新普法形式。注重加強農民法治宣傳教育,引導農民依法參與村民自治和其他社會管理活動,增強法律意識、自覺守法、依法維權。
專欄6全面推廣“誰執法誰普法”考核評估
全面推行“誰執法誰普法”考核評估,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通過信息報送、數據研判,實現量化考核,積極組織第三方開展實地核查、資料審查、網上觀測、問卷調查等,對各地各部門普法效果進行評估。
11.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貫徹落實關于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的意見,融入全市重大文化項目建設。開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層行”活動。開展法治文化“七進”活動,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打造定州法治文化品牌。
(四)保障司法公正
12.健全完善律師辯護代理制度。認真落實《河北省律師執業保障和規范條例》,規范律師辯護代理行為,提高刑事辯護代理質量,充分發揮辯護律師在刑事案件審判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保障律師依法行使辯護權、代理權。律師會見權、閱卷權、調查取證權等得到充分保障,辦案機關聽取律師辯護代理意見的制度機制進一步健全。
13.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不斷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制度,健全值班律師準入退出制度、服務質量考核評估制度、購買服務制度等配套制度,統籌實際需求和服務資源,落實保障措施。深入推進全市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加強與公檢法機關溝通,完善通知辯護案件指派工作機制,積極發揮律師在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作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認真辦理死刑復核法律援助案件,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法律援助案件辦理的相關制度,做好指派工作。
14.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加強法律援助服務標準化建設,細化量化考核指標及獎懲標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務評價指標體系。增強法律援助窗口服務能力,明確服務窗口設置要求,滿足來訪接待、申請審查、私密會談等工作需要。完善經濟困難核查機制,推行誠信承諾制,與相關部門逐步實現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加強服務質量監管,通過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定期進行質量考核,綜合運用庭審旁聽、案卷檢查、征詢司法機關意見和回訪受援人等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員提升服務質量。開展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同行評估,評估合格率達到95%以上。
專欄7法律援助提升工程
擴大覆蓋人群,切實將低收入人群納入法律援助范圍,有效落實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制度、刑事案件辯護全覆蓋制度,到2025年,全市每十萬人口每年獲得法律援助服務達到100件。
提升服務質量,制定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標準體系,實現普遍由有經驗律師提供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監管制度措施健全完善。
15.深化公證體制機制改革。落實公證體制機制改革有關政策,堅持公證非營利性、公益性基本屬性,對密切關系民生的公證服務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市場性、競爭性的公證服務事項實行市場定價,服務價格協商確定,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推動事業體制公證機構績效工資總量核定,探索企業化財務管理模式和公證行業收入分配新機制。推動落實公證處自主管理權,進一步完善公證處主任負責制、崗位目標責任制和民主管理等公證處內部運行機制,進一步釋放公證活力,切實增強公證行業吸引力。
深化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推動更多公證機構參與調解、取證、送達、保全、執行等司法輔助事務。加強對公證機構和公證從業人員監督管理,發揮“兩結合”管理體制效能,落實公證投訴處理辦法,提高公證質量和公信力。深化公證“最多跑一次”改革,實行證明材料清單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推行線上公證,逐步擴大線上辦理公證事項范圍。深化公證公益服務,開通綠色通道、減免特定人員辦證費用。
專欄8著力提升公證公信力
打造規范公證、放心公證、服務公證和智慧公證。以優化辦證環節為抓手,嚴格遵守公證程序,不斷規范完善辦證過程,為群眾提供優質服務。
16.健全完善司法鑒定管理制度。落實鑒定人出庭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落實司法鑒定“凡進必考”和“凡登記必評審”機制,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建立健全干涉鑒定活動的記錄、報告和責任追究制度。積極參與司法鑒定資質認定工作能力提升計劃,確保司法鑒定質量、公信力和采信率,減少重復鑒定。強化監督管理,有效投訴率控制在0.8‰以下。完善司法鑒定工作協作機制,推動建立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定期協商、通報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執業、變更、考核、處罰等信息制度。全面推廣“鑒調一體”工作模式,探索構建人民調解、司法鑒定、律師事務所、保險公司“四位一體”的“鑒保聯調”服務平臺。堅持公益屬性,完善保障政策,不斷滿足社會和人民群眾的鑒定需求。
專欄9 全面推廣“鑒調一體”工作模式
全面推廣“鑒調一體”工作模式,規范運行機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將非訴領域更多事項引導到“鑒調一體”模式上來,到2025年,實現縣域“鑒調一體”服務平臺全覆蓋,為群眾提供便利化服務。
(五)共建現代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
17.創新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完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不少于2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加強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強化人民調解在化解民間矛盾糾紛中的基礎性作用。指導群團組織、相關領域社會組織開展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完善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推動建立一批個人命名的人民調解工作室,發揮調解能手的引領示范作用。
18.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落實《河北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推動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深入推進律師調解工作,加強律師調解室建設,健全訴調銜接機制,利用信息平臺強化在線調解,完善司法確認程序,不斷拓展業務領域。完善律師參與化解信訪案件工作機制,鼓勵支持律師參與檢察聽證工作,引導群眾理性表達訴求,促進案件依法公正處理。完善律師代理申訴制度,對不服司法機關生效裁判和決定的申訴,引導當事人委托律師代為進行;對于人民法院決定、裁定再審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及其近親屬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通過行政裁決,妥善解決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民事糾紛。充分發揮行政調解職能作用,推動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協調聯動,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引導群眾理性表達利益訴求。發揮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扎根基層、貼近基層、服務基層的優勢,積極參與基層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發揮民商事作用,依法妥善處理人民群眾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涉及財產權益的各類民事糾紛。發揮農村土地承包、勞動爭議等委員會的作用,及時公正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勞動爭議,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專欄10完善行政調解工作
大力加強行政調解規范化、制度化、專業化建設,大力推動行政調解工作提檔升級。
19.實施村(居)法律顧問鞏固提升工程。“十四五”期間,著力推動村(居)法律顧問提檔升級,實現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研究制定村(居)法律顧問服務標準,拓展服務領域,明確服務流程,加強業務培訓和交流,完善監督考核、滿意度測評、投訴處理等工作機制,促進提升服務質量。推進村(居)法律顧問服務信息化、智能化、精準化,推廣在線服務、預約服務、團隊服務等新型服務模式。選樹先進典型,推廣有益經驗,加大宣傳表彰力度,提升村(居)法律顧問社會知曉率。
專欄11村(居)法律顧問鞏固提升工程
完善村(居)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加強法律顧問選聘,組織開展交流培訓,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協調財政部門研究村(居)法律顧問補貼政策。
20.強化司法所在社會治理中的基礎性作用。鞏固和加強司法所陣地,進一步充實工作力量。加強司法所基礎設施建設,規范業務用房功能設置,提升業務裝備水平,加強信息化應用。強化司法所工作職能,提高司法所統籌推進基層法治建設的能力,發揮司法所化解矛盾糾紛、法治宣傳、基層法律服務、法律咨詢等職能作用,統籌提供法律援助、律師、公證、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指引。
21.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大數據應用分析。推進全市各級各類公共法律服務機構、服務平臺業務數據整合,建立完善數據分析模型,增強大數據挖掘和分析能力,實現對各類風險矛盾的敏銳感知和精確預測。健全平安定州建設社會協同機制,加強與人民法院、公安、民政等部門銜接聯動,加大信息共享,切實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有效防控和化解社會風險發揮積極作用。
(六)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22.健全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推動黨政機關加強公職律師隊伍建設,2024年底實現全市黨政機關公職律師工作全覆蓋,2025年鞏固提升全覆蓋工作成果,鼓勵鄉鎮黨政機關根據需要設立公職律師或開展公職律師工作。2025年,全市公職律師、公司律師達到50名以上。推進事業單位配備法律顧問,推動國有企業加強公司律師隊伍建設、管理和使用,積極推進民營企業公司律師試點,完善法律顧問、公司律師參與企業經營決策論證的工作機制,促進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管理。加強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管理和使用,健全黨政機關法律顧問選聘備案機制。完善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決策中發揮積極作用的機制,提高決策法治化水平,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鼓勵公職律師以志愿者身份參與法律援助。
23.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鼓勵支持律師為銀行、證券、保險、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保護等市場經濟專業領域提供法律服務。進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常態化,落實司法部“萬所聯萬會”法律服務機制。增強“法律進企業”法治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服務企業防范化解經營風險,促進企業依法誠信經營。不斷深化公證在服務金融、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的實踐,落實便企利民政策措施,拓展高頻事項“跨省通辦”業務范圍。發揮各級人民調解組織作用,加強涉企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專欄12“萬所聯萬會”機制建設項目
定州市司法局、定州市工商聯、定州市律協推動全市律師事務所與縣級工商聯、市工商聯所屬商會開展工作對接,深化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工作,推進法治民企建設,提高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水平。
24.服務全市重大戰略。圍繞“放管服”改革和民營企業發展,圍繞重點項目建設、城市更新和老舊小區改造,整合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強化要素融通,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便利共享、高端法律服務有效提供。持續深化全市律師、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援助等協作機制,打造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務高地。
(七)加強涉外法律服務
25.加強涉外法治教育引導。加強對在華外國人的法律政策宣傳,引導在華外國人自覺遵守我國法律,通過提供多語種咨詢服務等途徑,引導在華外國人通過公共法律服務維護合法權益。引導企業、公民在走出去過程中更加自覺地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加強合規管理,提高法律風險防范意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6.推進涉外法律服務方式多元化、交流合作機制化。落實為符合條件的外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相關規定,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能力。積極推進海外遠程視頻公證,擴大服務覆蓋面。加強與國際商事調解組織的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和推進“一帶一路”律師聯盟工作。支持我市機構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機構建立交流與合作機制。
五、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有關科室、各法律服務機構要高度重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切實承擔牽頭職責,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完善制度建設,明確責任分工,認真組織落實各項制度,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經費保障。按照預算管理規定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將符合條件的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適時按程序對目錄進行動態調整。完善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合理確定和及時調整法律援助補貼標準。進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三)推進法律服務隊伍規范化建設。加快發展法律服務隊伍,增加法律服務有效供給。加強法律服務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健全執業行為規范,完善懲戒工作機制,加大失信行為懲戒力度。依托全國律師誠信信息公示平臺,依法實行不良信用記錄向社會披露機制。加強對法律援助人員的教育培訓,嚴格落實公證員執業準入和退出制度。積極發展專業化、職業化人民調解員隊伍,開展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工作。完善人民調解員培訓和激勵保障機制。
(四)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支持企事業單位、公益基金和其他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法律服務,支持法律科技企業研發實用的公共法律服務產品。落實法律服務志愿者相關政策措施,提高社會參與度。支持慈善組織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公共法律服務事業。
(五)加強輿論引導。充分運用廣播、報紙、新媒體等方式加強輿論引導,廣泛宣傳公共法律服務先進模范和典型事例,在全社會樹立公共法律服務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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