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發現,本機關于 2023 年 6 月 6日對你(單位)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在定州市龐村鎮東坂村東北建庫房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現已查明,你(單位) 于2022年11月,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在定州市龐村鎮東坂村東北占地建設庫房。經現場勘測:該宗地位于定州市東坂村東北,四至為:東至地,南至道,西至地,北至地;總占地面積為1797平方米,合2.696畝。占地用途:建設庫房;建設程度:已建好;建筑結構:鋼架結構。根據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地政科和規劃科出具的證明,該地塊地類為建設用地,已納入省自然資源廳組織聯合審查通過的定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管控規則。
本機關認為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條“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規定,屬于違法占地行為。
有關事實有:
1.詢問筆錄 2.檢查(勘驗)筆錄 3.現場照片 4.地類及規劃說明 5.影像資料。
我鎮已于2023年 6月26日依法對你(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我鎮政府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鑒于你在執法機關查處違法過程中積極配合并如實陳述違法事實,主動向執法機關交代違法行為,決定對你從輕處罰,處罰決定如下:
1.責令韓X木退還非法占用的1797平方米(合2.696畝)土地。
2.處韓X木非法占用的1797平方米,合2.696畝土地每平方米110元的罰款,罰款額計人民幣197670元(壹拾玖萬柒仟陸佰柒拾元整)。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限你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罰款繳至建設銀行定州支行(地址:定州市中山東路),賬號:13001666108050000235。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本決定書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定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直接向保定市蓮池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定州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罰沒許可證編號:05040096
定州市龐村鎮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