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建筑節能的意識,增強對建筑節能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督促在建工程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落實國家和建設部關于建筑節能的政策措施,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制定改進措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檢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河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管理規定》及相關政策性文件。
二、檢查主體及內容
(一)檢查主體
定州市規劃區范圍內在建項目筑節能施工現場檢查。
(二)檢查內容
1、建筑工程是否按綠色建筑、建筑節能、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要求進行設計,是否編制綠色建筑設計專篇;是否按照設計文件組織施工,是否使用了未經備案或“河北省建材產品、技術和設備目錄”外的以及不符合綠色建筑要求的建筑材料;是否將綠色建筑、建筑節能、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納入監理范圍,,施工現場對建筑節能信息的公示情況。
2、產品型式檢驗報告、產品耐火和耐久性證明文件、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產品復檢報告、標準執行情況等。
3、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情況,各節能分項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記錄
三、檢查安排
動態監督檢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開展。具體安排如下:
(一)及時整改,依法處理。對存在問題的單位要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或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強化監督,結果公開。動態監督檢查結束后,對檢查工作進行總結,并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開。
(三)監督檢查人員要求。隨機選取執法人員參與動態監督檢查。動態監督檢查時,監督檢查人員不少于兩人,并出示執法證件。監督檢查人員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堅持原則,做到公平、公正、文明執法。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部署,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落實,堅決防止流于形式、走過場。
(二)認真落實“放管服”要求,意指導、服務于檢查,通過檢查幫助企業改進和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業務水平。
(三)嚴格落實監督檢查責任,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依法處理,及時徹底整改,確保檢查質量和效果。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