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聘范圍
在本市有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選聘15名兼職從事行政執法監督的人員,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社會團體人士、基層組織及重點企業負責人等熱心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人員。行政執法人員不得擔任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
二、選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無刑事處罰、行政處分、黨紀處分結論以及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記錄;
(二)具有一定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參政議政能力;
(三)支持法治政府建設,熱心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有開展監督工作的時間和精力;
(四)善于聽取群眾的意見,敢于依法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
(五)下列人員不得擔任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已經取得行政執法證的人員;
5.其他因職務原因可能影響履行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職責的人員。
三、工作職責
在市司法局組織下,對本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行政執法工作職責情況依法進行監督。職責權限主要包括:
(一)對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向有關機關反映行政執法違法行為;
(三)參與調查了解行政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
(四)應邀參加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檢查活動;
(五)督促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六)參與對行政執法部門和單位進行評議和考核;
(七)參加行政執法監督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培訓;
(八)市司法局安排的其他行政執法監督任務。
四、任職期限
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的聘任期限為每屆3年,屆滿自動解聘,也可以連聘連任,但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五、工作性質
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兼顧本職工作和監督員工作,工作性質為義務監督,無工作報酬。
六、選任程序
(一)市司法局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等途徑向社會發布選聘公告;
(二)采用個人自薦、單位推薦、定向邀請等方式確定人選;
(三)市司法局對確定人選進行資格審查,擇優提出擬聘人選,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個自然日;
(四)公示期滿,對無爭議的擬聘人選,經市政府批準后正式聘任,頒發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聘書并向社會公布。
七、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以電子郵件到達指定電子郵箱或郵戳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可關注“定州司法”微信公眾號自行下載《定州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申請(推薦)表》,按要求填寫有關情況后,將表格與其他所需材料通過指定電子郵箱或郵政特快專遞(EMS)等方式一并提交。
(三)報名材料
1.經簽名蓋章的報名表掃描件或1份紙質版(照片規格:正面免冠,背景透明,著正裝,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或者pn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B。);
2.身份證(正反兩面掃描到同一頁紙)掃描件或1份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或1份復印件;
4.個人申請的需要提交本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12-2103316
電子郵箱:sfjjdk123@126.com
郵寄地址:定州市中山中路543號定州市司法局206室(郵件請注明“監督員報名材料”)
郵政編碼:073000
附件:定州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申請(推薦)表
定州市司法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