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份食鹽經營“雙隨機”抽查
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市科技局決定于2021年4月份對全市食鹽經營單位開展一次“雙隨機”抽查,為確保此次抽查工作的有序開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抽查對象及比例
全市范圍內工商注冊經營范圍含食鹽批發、零售的企業和個體。抽查比例為10%。
二、抽查時間
此次“雙隨機”抽查工作自2021年4月11日至2021年4月20日結束。
三、抽查內容
查看各經營單位是否符合《食鹽專營辦法》相關要求。
四、組織實施
(一)檢查方式
1.實地核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檢查人員應當填寫實地核查記錄表,并由被檢查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
2.實施檢查時,對確定的檢查事項和內容,應當一次性完成檢查。
(二)抽查結果公示
1.抽查結果公示路徑。抽查檢查工作結束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的原則,將抽查檢查結果錄入河北省雙隨機監管工作平臺,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以下簡稱“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2.抽查結果公示時限。在抽查檢查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抽查檢查結果記于市場主體名下并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已實施檢查但未進行公示的,視為未完成抽查檢查。
(三)抽查結果后續處理
1.檢查中發現其他違法線索的,依法處理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2.抽查檢查結果的公示只針對檢查行為本身,后續對檢查對象做出的監管執法結果信息照規定程序另行公示。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