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省雙隨機辦文件精神,持續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根據《2023年河北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冀雙隨機辦〔2023〕1號)、《2023年定州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定雙隨機辦〔2023〕1號)的安排部署,決定對全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一次跨部門聯合抽查,為確保此次抽查工作的有序開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抽查對象及比例
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抽查比例為8%。
二、抽查時間
此次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自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9月30日結束。
三、抽查實施主體
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民政局
四、抽查內容
(一)教育局
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行政檢查
(二)市場監督管理局
1.價格行為檢查
2.公示信息檢查
3.登記事項檢查
(三)市民政局
對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三、組織實施
(一)抽查任務分工
1、教育局負責方案的制定,并通過河北省雙隨機執法監管平臺隨機抽取檢查對象。
2、市場監督管理局、民政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在要求時限內完成對涉及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的檢查、錄入、公示 。
(二)檢查方式及要求。
1、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民政局分別隨機選派2名執法人員,組成聯合執法組,對抽查對象實施聯合檢查,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2、抽查事項的檢查可以采取書面檢查、實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門作出的檢查、核查結果或者其他專業機構作出的專業結論。
3、檢查過程中,要認真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19〕31號)要求,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按照檢查工作規范進行。
4、對抽查對象實施聯合檢查,對抽查事項及內容,應當一次性完成檢查,不得出現重復檢查、多頭執法等現象,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三)抽查結果公示。
1.抽查結果公示路徑。抽查檢查工作結束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的原則,將抽查檢查結果錄入河北省雙隨機執法監管平臺,歸集于市場主體名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以下簡稱“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2.抽查結果公示時限。在抽查檢查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抽查檢查結果記于市場主體名下并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三)抽查結果后續處理。
在部門聯合抽查過程中,發現被檢查對象存在違法行為的,要按照部門職責和管轄權限依法予以處理;檢查中發現其他違法線索的,應當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抽查檢查結果的公示只針對檢查行為本身,后續對檢查對象作出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行政處罰等監管執法結果信息應按照規定程序另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