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發展和改革局、統計局
關于對糧食企業開展“雙隨機、一公開”
部門聯合抽查的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2023年河北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冀雙隨機辦〔2023〕1號)要求,增強監管效能,推進聯合監管,保障糧食生產安全和糧食企業健康發展,市發展和改革局聯合市統計局開展“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抽查,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抽查對象及比例
糧食市場主體即糧食經營企業,結合糧食經營者信用情況和分類監管的要求,抽查比例為5%以上。
二、抽查時間
自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三、抽查內容和抽查依據
(一)抽查內容
嚴格遵守定州市發展和改革局、統計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規定,一是小麥收購企業備案情況、執行糧食收購政策、對省級儲備糧數量質量儲存安全的行政檢查和輪換專項檢查、夏糧收購督查、小麥最低收購價收購巡查、秋糧收購督查 、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安全生產檢查、節能法律法規和節能標準執行情況監督管理等;二是企業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情況,包括依法提供統計資料情況、依法建立統計臺賬、統計資料管理以及執行網上直報制度情況。
(二)抽查依據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糧油倉儲管理辦法》、《河北省糧食流通管理規定》《河北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河北省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糧庫安全生產守則》、《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河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等。
四、組織實施
(一)檢查方式
1、公示信息檢查采取書面檢查、實地核查方式,或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門作出的檢查、核查結果或者其他專業機構作出的專業結論。
2、企業糧食經營行為及統計工作開展情況檢查采取實地核查方式,現場詢問、查閱相關資料,嚴格按照檢查工作規范進行。
3、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檢查人員填寫核查記錄表,并由被檢查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
4、對企業實施檢查時,對確定的檢查事項和內容,應當一次性完成檢查,企業應當提供真實準確的相關資料。
(二)抽查結果公示
1.抽查結果公示路徑。抽查檢查工作結束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的原則,履行審批程序后,將抽查檢查結果錄入“河北省雙隨機監管工作平臺”,歸集于市場主體名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向社會公示。
2.抽查結果公示時限。在抽查檢查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抽查檢查結果記于市場主體名下并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已實施檢查但未進行公示的,視為未完成抽查檢查。
(三)抽查結果后續處理
1.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章,市場主體公示信息抽查結果屬于依法應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規定情形的,由負有市場主體管轄權的部門依法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
2.檢查中發現其他違法線索的,應當依法處理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3.抽查檢查結果的公示只針對檢查行為本身,后續對檢查對象作出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行政處罰等監管執法結果信息應按照規定程序另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內在要求,是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舉措,是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創新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內容。
(二)搞好協調配合。要切實承擔起責任,積極協調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密切協作,形成合力,齊心協力推進此次“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依法、有序、高效開展,共同完成好抽查任務。
(三)加強宣傳引導。要大力宣傳雙隨機抽查,公開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等,擴大雙隨機抽查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使廣大企業知曉并配合抽查,使社會公眾了解并主動參與抽查活動中,積極舉報企業違法經營行為。
定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定州市統計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