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補助申請受理一次性告知書
一次性告知書
一、事項名稱:
主項名稱: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補助申請受理
二、辦理依據:
民政部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民函[2012]255號)
三、辦理材料目錄:
1、個人申請
(材料來源:需申請人提供;原件;一份)。
2、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
(材料來源:需申請人提供;復印件;一式三份)。
3、軍隊醫院證明,具體指下列之一:
(1)退伍檔案中記載患有慢性病的《退伍軍人登記表》
(材料來源:定州市武裝部;復印件<蓋有武裝部章>;一份)。
(2)原始病例
(材料來源:在服役期間軍隊體系醫院的原始病例<蓋有部隊醫院檔案管理部門印章>;復印件;一份)。
4、近期在定州市人民醫院對服役期間所患病種的門診病例和診斷證明。
(材料來源:定州市人民醫院提供;原件;一份)。
5、《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審批表》。
(材料來源:需鄉鎮退役軍人服務站提供,原件,一式三份)。
6、給定州市人民醫院司法鑒定中心的《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病情送檢表》
(材料來源:需由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供,原件,一份)。
7、給定州市人民醫院司法鑒定中心的《介紹信》
(材料來源:需由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供,原件,一份)。
四、是否實地勘察
否。
五、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無
承諾時限:30個工作日
六、辦理此項事項是否收費: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