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功能作用,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兜住、兜準、兜牢民生底線,近日,河北省人社廳、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稅務局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推出一攬子階段性、組合式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舉措。(一)享受條件。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2023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2023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單位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嚴重失信參保單位(以河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查詢結果為準)、被列入破產清算或注銷名單的“僵尸企業”不予發放穩崗返還資金。裁員率計算方法:2023年度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2023年度月均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100%(二)返還標準。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2023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符合條件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2023年度平均參保人數300人及以上的按30%返還,300人以下的按60%返還。 注:企業對劃型有異議的,可由企業出具所屬類型的書面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社保經辦機構按企業承諾類型先行發放穩崗返還資金,再核實清算。(三)資金用途。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四)信息確認。符合條件的單位登錄“河北省人社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單位網報系統”,通過“業務辦理”模塊中的“失業待遇”進入“單位援企穩崗補貼申領”模塊,核實企業信息,確認無誤的,要在“本單位承諾以上信息無誤”欄,提交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審核,有異議的單位要及時聯系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處理。溫馨提示:擬享受穩崗返還政策的單位將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網”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請符合條件的單位關注公示信息,及時通過“河北人社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確認賬戶信息(包括單位“開戶行”“開戶賬號”“銀行戶名”“繳費金額”等信息)。(一)適用對象。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二)申領條件。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且在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三)補貼標準。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中級(四級)為1500元,高級(三級)為2000元。 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且技能提升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享受。已享受同一職業(工種)高級別證書技能提升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級別證書補貼。(四)申領程序。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憑社會保障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通過互聯網登錄“河北人社公共服務平臺”(www.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機APP,按照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提交。經系統自動審核、公示通過后,直接將補貼資金發放至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溫馨提示:申請技能提升補貼人員,務必確保開通本人的社保卡金融功能。(一)政策內容。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政策,用人單位0.7%、職工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