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定州市王莊街北延排水管道及雨水泵站建設工程臨時用地的批復
定資規臨占〔2024〕07號
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關于定州市王莊街北延排水管道及雨水泵站
建設工程臨時用地的批復
定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你單位報來的《定州市王莊街北延排水管道及雨水泵站建設工程臨時用地申請書》及相關申請材料已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單位臨時使用西城區街道辦事處范圍內的集體土地7.7618公頃,用于定州市王莊街北延排水管道及雨水泵站建設工程的地埋管道開挖區、地埋管道作業區、頂管開挖區、頂管作業區等的臨時使用。
二、臨時用地使用期限為1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2月29日)。
三、你單位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批準的臨時用地范圍內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不得改變臨時用地使用用途;不得轉讓、出租、抵押臨時用地。
四、臨時用地期滿后,應嚴格按照已批準的臨時用地復墾方案完成土地復墾,報經我局驗收合格后,及時交還土地權利人,不得形成土地資源閑置浪費。臨時用地使用期間,如需永久使用的,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五、你單位應及時向稅務部門繳納耕地占用稅。
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