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定州市公安局
聯 系 人:徐型偉
聯系方式:0312-2310111
辦公地址:定州市中興東路2號
辦公時間:(夏季) 8:30-12:00、2:30-5:30
(冬季) 8:30-12:00、1:30-5:30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公安行政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在審議通過后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維護全市政治穩定,負責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社團以及反動邪教的偵控和基礎調查工作,負責全市反恐防暴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三)負責全市各類刑事案件、經濟案件、治安案件的偵破和查處工作。預防和處置危害社會安全的重大群體鬧事、騷亂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及群體性突發事件。
(四)負責全市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公安隊伍管理、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和公安宣傳工作,提高民警政治業務素質,監督檢查公安隊伍建設有關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不斷加強公安隊伍的正規化、現代化建設。
(五)調查掌握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等方面情況,預測、分析和研究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并落實工作對策,不斷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組織民警開展防范、控制和處理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六)指導和加強全市公安機關法制建設,負責對全局的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本轄區的社會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和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特種行業等工作及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
(八)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機動車輛和初檢、審驗以及駕駛員的培訓、檢驗、考試、考核、發證等工作。
(九)負責城區主要街道、廣場和重要場所的治安巡邏工作,依法查處現行違法違規和犯罪行為;參與城市管理聯合執法工作。
(十)指導、監督本轄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要害部位、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及群體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出入境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對來本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及重大活動、重要場所、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二)負責對犯罪嫌疑人和治安拘留人員羈押監管,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三)負責全市計算機等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四)負責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的偵查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全市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工作;對全市公安民警的執法、工作、生活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督察;按規定權限對干部實施監督;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十六)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強警用裝備建設和管理。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